一、引言
雅俗之辨,究其根本就是文化與文化觀念的差異,亦即士大夫所代表的精英文化(雅的層麵)與大眾所代表的通俗文化(俗的層麵)的對峙。王爾敏從“知識根基”與“誌趣”兩個方麵,對“儒生”與“平民”作了有效的區分,進而指出庶民文化生活,雖不免與官紳文化生活有相通之處,而在各個不同領域,實又充分表現為雅俗之別。在王爾敏看來,“官紳自具一定深度與精致細密,庶民則不暇有深入追求”。王爾敏用“庸俗文化”代指庶民文化,而用“典雅文化”代指官紳文化,認為“民間庸俗文化生活,自與典雅文化有一定界限,二者可以在同一類項,而自然分出雅俗之別。二者自必相通,但有典雅之表現,有庸俗之表現”。[1]
雅者,正也。這就是說,無論是音樂、舞蹈,還是詩文,雅文化是“正”的標識,甚至反映了王政興廢之端。在上古時期,天子命太史陳詩以觀民風,其中與王業相關者,均可稱之為“雅”,並從其中的“正”或“變”,借此以別王政之興衰。[2]就此而論,在傳統儒家士大夫的心目中,雅屬於“正”體,相當於康莊大道;俗則屬於“變”體,相當於歧路小徑。
盡管如此,雅文化的建立,還是離不開傾向於俗文化的“民風”。已故英國人類學家弗裏德曼(Maurice Freedman)明確指出,傳統中國的“精英文化”與“農民文化”不是“不同的兩回事”,而是“前者是後者的另一版本,而後者也是前者的另一版本。”[3]細繹其意,就是在肯定“精英文化”與“農民文化”具有差別的同時,進而強調兩者之間互為轉化的前提。
明代公安派文人袁宗道在詩歌中也持相同的觀點,認為,一方麵,無論是代表雅文化的“驛路紅塵鼓吹”,還是代表俗文化的“池塘青草蛙聲”,原本都無聲響,不必刻意區分出雅與俗;另一方麵,作為雅文化表征的“鼓吹驛路喧闐”,抑或作為俗文化表征的“兒童村巷競走”,猶如池塘邊發出的兩部聲響,其中的宮商,無不漸近自然。[4]以公安派為代表的明代士大夫,提出一種“何論雅俗”之論,這顯然是一種別出心裁的創見,確乎令人耳目一新。已有的研究成果揭示,在明清兩代,雅文學與俗文學雙峰並峙,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而在審美趣味上則存在著通俗文學崇雅和傳統詩文尚俗的傾向。[5]這種雅俗文學之間的互動,正好替袁宗道的見解下一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