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的士大夫及其精神世界在隋唐前後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隋朝以前的六朝士大夫,具有以下兩大特點:一是士大夫基於門閥製度之上,大多出自豪族乃至貴族,亦即屬於與“庶”相對的“士”階層。二是以漢末清流勢力的結集為契機,輿論亦即“清議”,在士大夫範疇的確定上,成為至關重要的一麵。換言之,即使士人經濟上破落,甚至不是官僚,隻要他們是清議的繼承者及其擁護者,同樣可以進入士大夫階層。與此相應,六朝士大夫也就形成了一種“排他、封閉的”精神世界。這就是他們通常“以宮廷或貴族的客廳,甚至極狹小的有限的特定團體為中心,創作文學,講說哲學”。自隋朝以後,基於科舉製度的廣泛實施,則形成了一種新的士大夫形象。這種新型的士大夫,顯然與隋唐時期的科舉官僚製度有關,並以知識與道德能力而進入官僚階層。隨之而來者,則是新的士大夫精神世界的形成。[281]
若是以此為討論的起點,那麽,“明學”作為“宋學”的繼承者,進而並稱“宋明理學”,明代的士大夫理應屬於隋唐以後新型的士大夫。與此同時,就明代士大夫過分追求“清議”,且具個性解放的特點來說,其精神世界則又是六朝士大夫的直接繼承者。
(一)精神與精神史研究
明代士大夫以其豐富多彩的生活而確立了一種全新的形象。對這一形象的認知,固然需要從經濟與社會地位入手加以剖析,但深入士大夫的精神生活則尤顯必要。
1.精神新解
在論及士大夫精神之前,有必要對精神這一概念做一番適當的梳理並進而加以厘定。人的精神,對人的一生至關重要。不僅讀書識字的文人士大夫,即使是兵士,在明代募選兵士的準則中,也並不看重其人的武技勇偉,而是“膽氣精神”。[282]對精神一詞的釋義,顯然可以從以下兩個層麵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