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方法的處理)
丁揚忠 譯
[1] 布萊希特把導演稱作排練領導人。
排練領導人不是把一個“思想”或者一種“想象”,一個“位置的計劃”和一個“完成的布景”帶到劇院裏來。他不希望去“實現”一個思想。他的任務是喚起和組織演員(音樂家、畫師和其他人)的創造性。他理解的排練不是將他腦子裏固定的東西灌輸給別人。對他來說,排練就是試驗。他所追求的是要看到當時的多種可能性。匆忙地盡快提出一個“唯一正確”的答案,對他是危險的。假如說存在著一個唯一正確的答案的話,那麽它隻能是各種可能的答案當中的一個,其他答案同樣需要經過試驗,因為這樣可以豐富最後的答案。它從選擇中吸取力量。此外,每一個參與排練的人的創造能力是不相等的,他們創造人物的速度不同,而且需要各種各樣的激勵。每一個參與排練的人還有各種不同的興致,為了豐富共同的答案,需要發展這些興致。排練領導人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揭露一切模式化的、俗套的、習慣的解決方案。他必須解除危機。當然,他不用害怕承認自己不是什麽時候都知道和準備好“這個”答案的。參加排練的人對他產生的信任要先於他能夠在沒有答案時提出辦法。他要提出疑問和各種可能的觀點,比較回憶和經驗。一般而言,他要留意防止過快地建立情勢和角色,因為這樣會給那些熟練的演員或者強有力的演員(名角)提供機會,阻礙其他演員的創造性,讓他們套用習慣的方案。當分配好角色在一起通讀劇本的時候,排練領導人要設法讓演員保持著一種驚訝的立場。他必須做到能讓演員提出這樣的問題:“為什麽我說這個?”和“他為什麽說那個?”他甚至要做到能讓演員說:“我(或者他)這樣說或者那樣說會更好些。”他必須注意,當演員得到一個特定的回答的時候,在以後的排練過程中,演員在開始時候的驚愕和異議不應從形象中完全消失掉。那些思想的或者情節的特殊的東西必須在最後的形象中讓人感覺出來。觀眾也要有機會表示他的驚愕和異議。從案頭工作到舞台的路不是一次能走完的。假如各場戲逐段地搬到舞台上去,那樣會更好些。從案頭工作出發,細節應當是“以大致的粗略的方式”搬到舞台上去。就是這種暫時的大致的粗略的方式,也應在最後的形象中生動地保留下來。觀眾看到的“答案”應當是一種特殊中包含著一定的偶然因素的答案,它在現實中是依附在一起的。全部情節線索的形成最好不是通過細節不露痕跡地焊接在一起,而是讓它作為細節的合乎邏輯的鏈條,並且具有細節性質。正是它的前後連接和它的彼此過渡的邏輯發生作用。在案頭工作時談論用這些單個的格言和表情姿勢,去反駁另一些單個的格言和表情姿勢,是遠遠不夠的。其他的可能性也是能夠實現的。出其不意的震驚是要以一種期待著的東西為前提,而這不是總能等待得到的。震驚的因素是產生效果的一個基本因素。演員追求效果,這是一種健康的追求,他總想讓人感到驚訝。假如他不能從所有期待中選擇合乎邏輯的期待,那麽,他所得到的隻能是“戲劇的”效果,“不能令人相信的”效果。合乎情理的震驚出現在合乎邏輯的答案突然而至的時候。在舞台上試驗細節的時候,首先不必考慮觀眾席的情況。這樣就可以在第二個階段將細節分類,哪些必須表現得更加清楚,以便觀眾更好地理解事件。排練領導人應當為每一個舞台事件找出情境,在這個情境中,在平常的生活裏,能夠表現一個類似事件展現出來的力量。舉例說,李爾王第一次登台,在一個由律師、醫生、典禮官、家庭成員、曆史學家、政治家和其他人組成的委員會前分配他的國家,把這作為一種示威行動去表現。各種細節要滿足這樣多的有著各種興趣的人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