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視野中的中華古代文論係統

二、“即景會心”與藝術直覺

“即景”就是直觀景物,是指詩人對事物外在形態的觀照,是感性的把握;“會心”是心領神會,是指詩人對事物的內在意蘊的領悟,是理性的把握。“即景會心”,是在直觀景物的一瞬間,景(外在的)生情(內在的),情寓景,實現了形態與意味的、形與神的、感性與理性的完整的、同時的統一,很明顯,這就是前述的藝術直覺的心理過程。

文學創作就過程而言,是從“眼中”開始的。人的感覺器官對物的觀察是創作的第一步,這就是常說的感物起情或睹物興情。在創作的起步階段,中華古代文論特別注重藝術直覺,即對景物的從形到神或從象到意的瞬間的把握。為了說明這一點,這裏我們提出“興”“妙悟”和“即景會心”三個觀念來加以討論。

(一)“興”與藝術直覺

“興”的提出很早。《周禮·太師》:“太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詩大序》提出“詩之六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當然孔子曾提出過著名的“興、觀、群、怨”說,但一般認為這是講文學的社會作用,這裏的“興”與“賦、比、興”的“興”不是同一個概念,這一點已經達成共識。但是對於“賦、比、興”中“興”的內涵,卻意見紛紜,無論古代和現代的研究都是如此。現代研究賦、比、興的文章很多,主導的意見認為“賦、比、興”是文學的三種“最基本的表達方法”。賦是“鋪陳”,是“把所要敘寫的事物加以直接敘述的一種表達方法;所謂‘比’者,有擬喻之意,是把所要敘寫的事物借比為另一事物來加以敘述的一種表達方法;而所謂‘興’者,有感發興起之意,是因某一事物之觸發而引出所要敘寫之事物的一種表達方法”[5]。這種說法也不能說不對,因為“賦、比、興”的確也可以理解為詩歌的“表達方法”或“描寫手法”,但我們以為這種理解沒有揭示出“興”的更深層次的內涵。還是讓我們先來看看古人的理解。《說文》《爾雅》都以“起”訓“興”,問題是如何“起”?“起”什麽?這裏就又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在“興”的解釋上麵,最值得指出的是劉勰、鍾嶸和朱熹三人的看法。劉勰的《文心雕龍》專有一篇《比興》。其中談到“興”的關鍵的句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