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想象西藏:跨文化視野中的和尚、活佛、喇嘛和密教

六、傳統之進一步發展和妖魔化了的和尚

盡管西藏文化中有關“吐蕃僧諍”之傳統的基調早已於sBa/dBa’bzhed中就已經底定,後世藏文文獻中有關“吐蕃僧諍”的表述多半轉錄自它的這個或者那個版本,然而亦有一些進一步的發展。而其發展的方向是使和尚摩訶衍及其教法於西藏文化傳統中的形象愈來愈壞,並最終與苯教一起成為異端邪說的象征,是西藏佛教的兩大敵人。

《布頓教法源流》(bDe bar gshegs pa'i bstan pa'i gsal byed chos kyi’byung gnas gsung rab rin po che'i mdzad,或譯作《佛教史大寶藏論》)是西藏最有影響的一部“教法源流”,成書於1322年,作者是西藏中世紀著名大學者、夏魯派上師布頓(Bu ston Rin chen grub,1290-1364)。此書中對“吐蕃僧諍”之表述基本上抄自sBa/dBa’bzhed,但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sBa/dBa’bzhed中說,“蓮花戒乃於睡眠中為於夜間潛入譯師館的外道所派劊子手搓捏其腎而殺害”。[78]而於《布頓教法源流》中說“後來,和尚之四名漢地劊子手以搓捏其腎而殺害了阿闍黎蓮花戒”。[79]這樣和尚摩訶衍成了殺害蓮花戒的元凶,這莫須有的殘殺異己的罪名,無疑使得和尚摩訶衍於西藏的形象更似魔鬼。

噶瑪噶舉派上師dPa' bo gTsug lag phreng ba(1504-1566)寫於1545-1564年間的《賢者喜筵》是古代西藏最著名的一部曆史著作。如前所述,它對“吐蕃僧諍”的表述完全是對各種版本的sBa/dBa’bzhed中的相關資料的轉錄。但間或亦插入作者自己的一些評論,其中有一段對和尚與其弟子們於“吐蕃僧諍”前後所表現出來的種種過激行為提出了措辭極為嚴厲的批評,甚至因此而否認和尚之教乃佛教正法。其雲:

一般說來,若於佛教說法和非法,凡為非法者,因嗔心嚴重而作忿怒、爭鬥之事,並攜帶武器以設法殺害對手。而凡為法者,則不管對手如何挑釁、忿怒,總是廣布慈悲和忍讓。若時機成熟,則以具教、理之話從容應對,努力回遮對手之邪分別。殺生和搶劫財物者,雖他人所為,亦當製止,更不用說自己為之。是故,不管於當今,還是未來之時,依此既可知誰住於法之一方,誰住於非法之一方。非法之一族者,其見與宗輪就像是為釣魚而在鐵鉤尖上放的誘餌一樣看起來似法,實際上隻為欺騙眾生,隻要其一說話,則已窮盡。凡其承許之見、行,亦非其自己之地。譬如和尚和其隨從雖說全無所念、全無所思、且不作善惡二業為其自己之見、修,然當漸門派說“如是不合理”時,則馬上作忿怒、怨心本惑、隨惑等一切念,且持刀,心中充滿欲殺之大不善,亦不知返回,自己之見、修即毀於一旦。而如法之見和宗輪者,非如是也。若遇損害等強烈之逆緣,即如盔甲不害自心,如利器能伏煩惱一樣,彼二業由此見一起成就,即如火中添柴,乃見之一療法也。此乃引申之義也。[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