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明朝是一個於推翻了外族征服王朝之後建立起來的重新以漢族為統治者的王朝,在結束了百餘年所謂“冠履倒置”的胡人統治之後,明朝廷常以“式我前王之道”作標榜,以恢複、重建華夏王朝之統治秩序為己任。雖然明朝製度承襲元朝舊製者居多,但也有一些根本性的改變。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改變就是重建曾被蒙古人打破了的“夷夏之辨”,樹立明朝作為“華夏之治”的資格和認同。從這一認同出發,明朝廷重拾漢族王朝傳統的“懷柔遠夷”政策,並以此為其與周邊民族交往的基本準則。這不但改變了其前朝天下一家(大元兀魯斯)的統治格局,而且亦使明中央王朝與其周邊民族間的關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本文試圖從“懷柔遠夷”這一話語(discourse)出發,來分析明朝與西藏間的政治、文化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