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僧曾因於元末宮廷中傳播秘密大喜樂法而被認為是元朝失國之罪魁禍首,故明朝的皇帝們曾口口聲聲說要引此為前車之鑒。[24]頗具諷刺意義的是,他們說的是一套,做的卻又是另外一套。他們不但沒有將番僧視為洪水猛獸,拒之於千裏之外,相反卻開門招納,來者不拒。明代入朝和於內地活動的番僧顯然遠遠多於前朝。《明實錄》正統元年(1436)五月丁醜條下記“減在京諸寺番僧”時稱:
上即位之初,勅凡事皆從減省。禮部尚書胡濙等議已減去六百九十一人,相繼回還本處,其餘未去者,命在正統元年再奏。至是濙等備疏,慈恩、隆善、能仁、寶慶四寺番僧當減去者四百五十人以聞。上命大慈法王、西天佛子二等不動,其餘願回者聽,不願回者,其酒饌廩餼令光祿寺定數與之。[25]
兩次就減去在京番僧近一千五百人,然而到正統六年(1441),大慈恩等寺仍有公住國師、禪師、剌麻阿木葛等三百四十四人。[26]而成化二十一年(1485)春正月己醜條下稱:“大慈恩寺、大能仁寺、大隆善護國三寺番僧千餘,法王七人,國師、禪師多至數十。”[27]成化二十三年(1487)十月丁卯條下複稱:“禮部疏上傳升大慈恩等寺法王、佛子、國師等職四百三十七人,及剌麻人等共七百八十九人。”[28]僅這三四座寺院內就有番僧上千人,而當時京內與番僧有關的寺院有二十餘座,[29]京內番僧之多於此可見一斑。而往來於道途作為貢使之番僧的數目則更加巨大,成化元年(1465)九月:
禮部奏:宣德(1426-1435)、正統間(1436-1449)番僧入貢不過三四十人,景泰間(1450-1456)起數漸多,然亦不過三百人,天順間(1457-1464)遂至二三千人。及今前後絡繹不絕,賞賜不貲,而後來者又不可量。[30]
這當隻是指一次入貢使團之番僧的數量。成化六年(1470)有言官“議請烏思藏讚善、闡教、闡化、輔教四王三年一貢,每王遣使百人,多不過百五十人,由四川路入,國師以下不許貢”。[31]但這些番王時常違例,《明實錄》成化十八年(1482)二月甲寅條中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