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亮出》的題目已經讓人莫測高深,那麽小說中的西藏更是給讀者以強烈的神秘感。其對西藏宗教的描述聽來尤其匪夷所思:仙女要和山神約會、**;喇嘛喝了酒將死人宰割以送其靈魂升天;“老得快站不住的”紮西巴老爹卻曾“通曉各種呼風降雹威猛真言法”,年輕時用一個惡咒就可以把仇人的眼睛弄瞎;金塔的秘密機關竟使“金塔裏麵的銅柱卻從她[企圖盜取金頂者]大腿裏深**進了她的身體”;還有男喇嘛轉生為女活佛,女活佛雖因懷春而前功盡棄,但她所修的瑜伽功本可以具他心通、將人身的病魔轉移到狗的身上、還可在冰河上待三天而毫發無損的;而所謂“金剛杵灌頂”就是男上師和女弟子當眾雙修。諸如此類的故事,實難令讀者將藏傳佛教與他們傳統觀念中的佛教掛上一絲的聯係。事實上,對於直至20世紀80年代的漢族讀者而言,“藏傳佛教”或“西藏佛教”這樣的稱呼本來就是一個很陌生的名詞,人們更習慣於將在西藏流行的宗教稱為“喇嘛教”。頗具諷刺意義的是,於《亮出》發表前不久,曾有人就“喇嘛教”一名是否應當改為“藏傳佛教”或“西藏佛教”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反對改名者認為“喇嘛教”這個名稱:
於內地流傳已近千年,人們都知道是佛教一個宗派——“喇嘛”既是上等和尚之意,則漢人稱“喇嘛教”,乃十分尊崇之意,是非常好的名稱。漢人把西藏來的和尚,概稱“喇嘛”,猶如對西人概稱“先生”一樣,都是尊稱。——至於以“高等和尚”以名教,又有何不可?[40]
然而問題的關鍵是,“近千年”來漢族文化的語境中的“喇嘛教”實在並不是一個“非常好的名稱”。雖然《亮出》中沒有出現“喇嘛教”這個名稱,但小說對西藏宗教的描述顯然不能給人以“十分尊崇之意”。事實上,“喇嘛教”這個名稱於漢文化傳統中蘊含著豐富、負麵的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