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地說,貧困是一個社會學家使用的概念,那麽在心理學家眼裏,貧困環境對於個體又意味著什麽呢?休斯頓等人提出,貧困不是一個單一的時期或狀態,它是一係列消極情景和事件的綜合體,會給人們帶來方方麵麵的壓力和困難(Huston et al.)。
貧困家庭的兒童長期處於生活資源匱乏、家庭經濟壓力較大的環境中。那麽,貧困對這些兒童發展會有哪些影響呢?心理學家Hobfall於1988年提出資源保持理論(Conservation of Resources,COR),該理論認為個體的一生中都努力獲得並保持自己所重視的資源,因此,個體對喪失資源的心理感受比獲得資源更加敏感。這裏所指的資源包括物質資源,也包括自尊、自我效能感等心理資源。
根據COR理論,麥克羅伊德等心理學家指出,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麵來理解貧困環境的心理學意義(Mcloyd et al.)。首先,貧困,特別是長期的貧困環境,使個體長時間處於資源稀缺的狀態下,個體感受到資源的喪失,會產生一係列的消極心理特征,例如失業會導致個體較低的自尊水平。其次,貧困環境使個體在麵對一係列應激事件時耐受性降低。由於經濟資源的缺乏,對於一般家庭也許構不成應**景的事件,例如子女就學,普通生病等,卻會給貧困家庭帶來很大的壓力。而由於長期的資源喪失,使得貧困家庭在麵對應激環境時缺乏應對資源。
麵對資源的缺失,貧困家庭兒童的主觀幸福感與正常家庭兒童會有怎樣的差異呢?範荷文等人的研究表明,在滿足人的先天需要的範圍內,經濟水平對主觀幸福感有一定影響(Veenhoven et al.)。經濟水平越高,主觀幸福感越強。根據該理論,貧困家庭的兒童由於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線上,基本的需要不能完全滿足,其主觀幸福感應該會明顯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