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拚音文字語言的兒童前書寫發展的研究相比,關於漢語兒童前書寫發展的研究起步較晚,數量較少。有關研究始於20世紀90年代,早期的研究主要通過收集兒童名字書寫的資料來考察名字書寫的發展特點和不同年齡段兒童前書寫作品錯誤的特點。例如,林泳海等人(2001)較早對漢語兒童前書寫進行了研究,他們通過收集80名3.5~6.5歲漢語兒童書寫名字的作品,來考察兒童前書寫的特點。研究發現,漢語兒童很早就開始嚐試並能夠書寫自己的名字,3.5~4.5歲和5.5~6.5歲是名字書寫快速發展的兩個時期,而4.5~5.5歲則沒有明顯的進步;模仿書寫和記憶書寫的方式對於兒童名字的書寫沒有顯著影響。同時,研究發現,總體上學前兒童名字書寫的錯誤多表現為“怪樣子”和“結構失調”,且不同年齡段具有不同特點,表現為3.5歲兒童的書寫錯誤類型多為“亂畫”和“缺多筆畫”,4.5歲兒童的書寫大多“正確但不規範”,部分5.5歲兒童和大部分6.5歲兒童可以做到書寫“正確、規範”。此外,他們還觀察了兒童書寫的筆順情況,發現3.5~4.5歲的中班、小班兒童幾乎都不能按筆順書寫,5.5歲的大班兒童中僅有20%能按筆順書寫,絕大多數6.5歲小學一年級兒童能夠按筆順正確書寫。最後,研究者認為,兒童的書寫錯誤可能與他們的知覺發展特點有關;年齡較小的兒童不能區分書寫和繪畫,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逐漸知道漢字具有獨特的意義。
最近,有研究者采用縱向的個案研究的方法,通過收集同一名兒童為期一年的書寫作品來考察前書寫發展的階段。陳莉莉(Chan,2008)在收集和分析一名香港地區4歲女童一年內的30件前書寫作品的基礎上,提出該名兒童這一年的前書寫發展經曆了萌發書寫、近似書寫和常規書寫三個階段。在萌發書寫階段,兒童能夠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筆畫,通過操縱漢字筆畫和筆畫組合結合構成方塊形狀的“字”,能夠按照從左到右、從上到下的順序書寫,並且書寫的“字”之間具有固定相等的間隔,但是產出的正確漢字的比例較低,隻能正確地寫出少數幾個簡單漢字。在近似書寫階段,兒童越來越注意環境中的文字刺激,並開始抄寫書本和環境中出現的漢字、學寫老師和小朋友的名字;能夠利用圖畫和漢字來表達思想;所書寫漢字的正確率大幅上升。在常規書寫階段,兒童開始利用視覺解析策略將整字分解,能按照規範書寫順序書寫段落並開始使用標點符號,產出漢字的正確率繼續提升,但書寫中仍然存在少數不規則的筆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