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兒童閱讀的世界Ⅲ:讓孩子學會閱讀的教育理論研究

審辯思維的培養

現代信息社會充斥著各種言論,如斷言地球在某年某月會毀滅,外星人的存在,或者講述各種危言聳聽的故事預言等,我們都無法來驗證它的真實性。同樣我們經常會收到一些短信或郵件,如某人謊稱是你的朋友,遇到小偷盜走了他的財物,要急需向你借一筆錢。還有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麵臨需要做出決策的時候,如要決定買什麽房、決定孩子上什麽學校、決定某件工作要如何推動等。成人由於有各種生活經驗或知識背景,他們可能會根據事實的情況,給出分析和評價,並作出相對恰當的判斷。這個過程就體現了審辯思維的能力。審辯思維是可以通過教學來進行培養和提高的。近年來有很多研究者開始關注兒童審辯思維課題的研究。哈裏斯和他的同事(Harris,2007;Harris et al.,2012)發現,3歲和4歲的孩子已經在可信度的測量上表現出差異。在實驗中他們采取了一個基本範式,讓兩個成人給熟悉的物體貼標簽,一個標簽是正確的,另一個標簽是錯誤的(如給“球”貼個標簽是“球”或“鞋”),然後呈現一些幹擾物體,隨後問兒童物體的名稱。4歲兒童可以正確命名出成人曾用過的名稱,而3歲兒童就會有不一致的反應,有時會選擇一些不可靠的信息來源。4歲兒童已經了解成人的信息更加可靠。羅賓遜等人(Robinson,Champion & Mitchell,1999) 的研究發現給3~6歲兒童呈現不透明的容器,並且不讓他們看到裏麵的物體,讓他們猜測裏麵可能的兩個物體。然後讓兒童觀察到成人如何應對同樣的問題。在一種情況下,成人沒有看到容器裏麵的物體,但在另一情況下已經看過裏麵的物體。當兒童猜測時,他們大多按照那些成人已經看過容器裏麵物體的答案做出選擇。也有證據表明,學齡前兒童一般在評價他人的信息源時已經考慮他們的背景知識。盧茨等人(Lutz & Keil,2002) 發現,年僅4歲的兒童認為醫生會更容易了解生物學知識,同時一名汽車修理工會更容易了解機械設備的功能等。在幼兒園裏,孩子們已能體會到了欺騙的可能性。例如,3歲兒童知道口頭陳述可能反映的不是說話者的真實想法。即使年幼的孩子也明白成人並不總是準確地傳達他們了解的信息,或者也未必能做出合理的推理。米爾斯等人(Mills & Keil,2005)讓學前班兒童、二年級和四年級學生來評估成人對有關不太清晰事件的看法。在一個長跑比賽中,不太清楚是誰獲得了最後的勝利,一個選手說自己獲得了第一,或者說他的對手獲得了第一。二年級以上的學生對這種說法表示懷疑,因為他自己就是選手,不可能說法不可靠。然而,學前兒童對這個說法不太懷疑,研究者解釋說這是偏執假設,因為聽到的結果與他們期望的相同。因為即使是學齡前兒童也知道成人有時會說錯話,而學齡兒童有時無法質疑成人的言論,可能因為他們尚未獲得應有的社會經驗。海曼等人(Heyman,Fu & Lee,2007,2013)比較了美國和中國兒童用自我報告的方法來比較個人信息、自我評價方麵的差異,結果發現兩個國家的兒童在非評價的特點上基本相同,而在自我評價方麵,年齡大的孩子表現出對他人評價的不信任,但不信任的程度總體來說中國的兒童6~7歲的孩子顯示出與美國的10~11歲的孩子基本雷同。這些結果表明社會經驗會極大影響孩子對自我特點的評價,這似乎受到傳統的儒家價值觀的影響,在中國孩子不樂於當眾表達自己的真正感情和思想,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容易被別人攻擊。因此在做自我評價時總會有些隱瞞,或不完全真實,於是也會產生對他人評價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