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節,我們將按四部分來分析介紹《核心課程標準》的特點。它們是深度和審辯閱讀(close and critical reading) 、整合語言與各學科的內容(integration of language processes and disciplinary content)、傳媒和學科研究(media/research literacy)、高難度讀本閱讀(text complexity)。當我們按次序回顧這四項內容在最初執行時的進展情況時,我們不得不承認執行的過程很不理想。不論是深度閱讀,還是審辯閱讀或多元整合文學閱讀(integrated reading) 都不是新的目標。早在約翰·杜威(John Dewey)的教育革新年代甚至更早的郝瑞·思曼(Horace Mann)的普通學校改革或弗朗西斯·派克(Francis Parker)的係統革新時代,人們就已經運用這些閱讀方法了。其他兩項內容在多元整合閱讀和數字傳媒(disciplinary literacy and digital media)閱讀中的運用方麵取得了明顯的收效。最後我們要探討的是非常具有爭議性的高難度讀物閱讀。教育者和課程設計者很早就提出高難度讀物閱讀的形式。然而,把這一方法寫入《共同核心標準》還是第一次,並且針對不同年級的學生製定了非常明確的等級標準,來促使學生提高閱讀能力。
我們從兩個角度來說明我們的課題:第一,盡可能地根據《核心課程標準》提供的課文內容來描述課題;第二,給予特別的啟發、暗示,讓學生自我嚐試和推理,在課堂中完成閱讀過程。最後的部分,把學生在閱讀中取得的收獲帶到文學教育中。
深度閱讀和審辯閱讀
如果要問共同核心標準最重要的部分是什麽,回答一定是深度閱讀。2010年,《核心課程標準》的最初設計者就聲明一定要把深度閱讀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學生要達到標準的要求,則必須進行深度的、認真的閱讀,從中理解和享受閱讀複雜文學的樂趣。學生要習慣於運用審辯閱讀的方法,去認真地選擇當今浩如煙海的印刷品和數字讀物。鼓勵學生豐富自己的知識,擴大閱讀知識麵,提高閱讀素養,以此來豐富知識、拓展閱曆、擴大眼界(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Center for Best Practices & Council of the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