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課程標準》框架下的英語作為第二語言學的教學法設計,隻有在最切實可行的英語語言教學的基礎上才能實現。
善於理解地吸收和運用
克拉申(Krashen,1982) 首次提出在英語語言學的教學中,成功學習語言的關鍵在於清楚地了解所聽的和所讀的內容。這並不意味著教師不用在語言學上下功夫,相反,這意味著他們應該幫助學習者懂得語言的抽象性和複雜性。例如,可以通過舉例、圖片和圖表等形式加以說明。斯灣(Swain,2000;2005)提出,為了給語言成長創造好的條件,除了要有可理解的吸收之外,還應該強調可理解的運用。英語學習者需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用英語來表達文章的來龍去脈。孩子們應該有更多的機會說出自己的想法,盡管有的時候,他們的語法有誤或者詞匯量有限。這樣做的過程本身會更多地鼓勵學習者從不同角度告知別人自己的理解,同時也在語言的提高上更進一步,語言的表達與所學的信息更吻合。比如,英語學習者被放在一個小組中,或者兩人一組來回答問題或完成作業,大家共同合作的過程給語言的使用創造了更多的機會。
專注於文章含義
費爾莫爾指出好的兒童英語老師應該是一位“好的表達者……非常注重語言溝通”(Wong Fillmore,1985)。在課堂上,盡管是老師帶領討論課,但所有的學生應該把注意力集中在同學們說了什麽,而不是隻關心他們的答案。吉布斯(Gibbons,2015) 評論說,一位優秀的教師會放慢課堂討論的進程,給學生充分的時間去組織他們想說的內容。教師甚至在評論和重新總結學生的發言之前,允許學生多次發表自己的看法。英語學習者在自我反省和自我糾錯過程中獲得長效的語言進步,遠遠超過在老師指正下改正錯誤。在學習的過程中,老師會幫助學生通過課堂討論從文章線索中找到深刻含義,而不是自己單純地講述。結果是,對話形式的討論成了一個很關鍵的學習過程,英語學習者在此過程中探索、表達,並把自己的想法和觀點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