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學生就是接納學生
每一位教師都對學生有師愛,希望學生都能發展好,但是,如果教師對學生的師愛過於感性,而缺乏理性,那麽麵對學生的問題或錯誤,就可能不予接納,而缺乏尊重。
比如,有一位教師在辦公室批改作業,當看到有個學生又做錯題了,就氣憤地感歎道:“上課都講了一百遍了,這個學生還是要做錯。”於是教師把學生叫到辦公室想與學生談談,但是這位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是單向的,學生很少說話,基本上都是教師在嚴厲地批評學生,所謂“愛之深,恨之切”。
教師希望學生的作業沒有錯誤,這本身沒有什麽不對,但是教師為學生做錯作業而氣憤發火,就是一種不接納學生現狀的表現,然而,客觀現實是不同學生的學業能力客觀上存在著差異。學生的學業能力本身有水平或類型的差異,因此有的學生做錯作業,應該予以接納,而不必為之發火或氣憤。教師應尊重學生,接納學業的學業現狀,找一找學生做錯作業題的原因,想辦法幫助學生做對作業題,這也許是教師真正應該更多關心的事情。
而這位教師找學生來辦公室,重點在於批評學生,而不在於接納學生的問題,這樣與學生的溝通就是一種消極而低效的溝通,因為從一開始,教師就沒有接納學生的現狀,就缺少了對學生的尊重,這樣的溝通很難有實效。因此,這個基於尊重的溝通平台需要教師來建構,其中關鍵在於接納學生。
簡單地講,尊重的本質含義就是對他人的接納。教師尊重學生就是接納學生,它包括接納學生的發展現狀以及其價值觀、人格和權益,並予以充分關注。
每一位學生都是學校和班級的重要成員,不管其能力如何,行為表現如何,處於何種發展狀態,教師都需要接納學生。隻有接納學生,教師與學生才可能走到同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上,教師才可能真正了解學生,了解學生發展的優勢與不足,了解影響學生發展的各種相關因素,才能從根本上改善學生的學業,促進學生全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