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4中所描述的學生問題就屬於發展性的心理問題。對於處於青春期的學生來說,他們生理趨於成熟,愛慕異性或對異性有好感是發展過程中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青春期學生的整體心理發展尚未成熟,性心理發展也表現出相對的幼稚性,對異性的吸引和向往會使他們內心充滿激動與消沉、高興與苦惱,因此可能會表現出一些衝動或幼稚的想法或舉動。在案例14中,女生出於對男生的愛慕去“偷”看他的日記,從青春期這一特定心理發展階段來看,這個問題就不能簡單地用道德的標準來評判。
對於處於這種心理發展階段的學生而言,如果教師沒有認清其心理問題的發展性質,不能予以充分的理解,缺乏及時和適當的引導,而采取灌輸教育的方式,一味地講大道理,那麽不僅難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還可能引起學生的逆反或對抗,甚至還會導致學生產生焦慮、抑鬱等一些嚴重的心理問題。
可以預料,案例14中的教師對學生采取的那種指責式的溝通方式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教師缺乏對學生“偷”看他人日記的理解,因此,麵對這個學生的“不道德行為”,教師與她的溝通隻能以爭執收場。對於學生的“偷”東西的行為,教師如果從學生心理發展的角度去思考其動機和原因,增進對學生行為的認識和理解,給學生解釋和尋求諒解的機會,就有可能實現與學生之間的有效溝通,從而真正解決學生的行為問題。
一、什麽是理解?
簡單地講,理解就是換位思考、通情達理。正如人本主義心理學的發起人之一卡爾·羅傑斯所指出的那樣:理解力是指體驗別人內心世界的能力,體會他人的內心世界,有如自己的內心世界一般。
一個人通過真實地感受他人的感受、體驗他人的體驗來真正理解另一個人,這在現實情境中是有難度的。比如,一個人不小心摔了一跤,別人如何能真正理解他摔跤之後的心情呢?也許最好的方式就是也同樣摔一跤,就很容易感受到他人的感受了,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感同身受、同病相憐”吧。當然,這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難以做到的,因此,理解一個人並不一定必須要體驗到相同的體驗,我們可以試著在心理層麵上加以體驗和感受,並試著從他人的角度來考慮問題,這就是所謂的換位思考。如果我們能試著從心理上體驗一下他人的情緒、情感和思維方式等,並能對其原因予以理性的分析和解釋,這就是所謂的通情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