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命的強化
與天人之辯上強調當然(人道)相聯係,宋明新儒學常常表現出相當自覺的曆史使命意識。理學的奠基者張載曾有如下名言:
為天地立誌[40],為生民立道,為去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41]
這是一種十分宏大的抱負,而在這種抱負背後所蘊含的,則是對主體力量的高度自信。當然,立誌、立道雲雲,還帶有很濃厚的形而上意味,但為萬世開太平卻體現了相當具體的曆史內涵:平天下之責在人而不在天。如前所述,儒家從孔子開始,便已形成了人能弘道的堅定信念。在新儒家那裏,這種弘道的傳統無疑進一步得到加強。
從為天地立誌到為萬世開太平,對主體力量的確信,誠然還與形而上的原則相聯係,但在現實的人倫領域,這種確信則開始取得了更為直接的形式。按照新儒學的看法,富貴與否,固然非自我所能決定,但在道德上,自我卻有自主選擇的權能:“富貴之得不得,天也,至於道德,則在己求之而無不得者也。”[42]所謂求之而無不得,強調的便是道德的自律性。朱熹同樣肯定了在行為選擇上的自主性:
有罪無罪,在我而已,古人所以殺身成仁。[43]
這裏的罪並非僅僅限於法律意義,它大致相當於廣義的惡。在理學家看來,善惡的選擇並不是強製的結果,它完全取決於自我(在我而已),極而言之,殺身成仁這樣崇高的行為也首先建立在自主選擇的基礎上。這些看法,確實上承了儒家注重道德自由的傳統。
主體的自主性當然不僅僅限於道德行為的選擇,它同時展現於更廣的社會生活中。理學的理論先驅周敦頤便已注意到了這一點:
天下,勢而已矣。勢,輕重也。極重不可反。識其重而亟反之,可也。反之,力也……天乎?人也,何尤![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