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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尊重

無論教師有多麽努力地想與學生進行交流,無論教師有多麽強烈的願望希望和學生建立良好的關係,如果教師不能尊重學生作為獨立個體的存在,不能維護他們的尊嚴。簡言之,如果教師不能尊重學生,那麽師生間就無法建立親密和信任的關係。什麽是尊重?教師又該如何表達對學生的尊重呢?

一、什麽是尊重

尊重即敬重、重視。教師對學生的尊重是指教師對學生的觀點、學生的感受、學生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的尊重,是教師對學生能夠把握自己的人生的信任。

具體而言,教師對學生的尊重一般體現在三個方麵。

第一,尊重學生的心靈。體現為:尊重學生的興趣愛好,尊重學生的情緒和情感,尊重學生的個性特點,尊重學生的抱負和誌向,尊重學生的選擇和判斷,尊重學生的個人意願,等等。

第二,尊重全體學生。作為教師,應該做到對全體學生的尊重,尤其是智力發育遲緩的學生、被孤立的學生、有過錯的學生、有嚴重缺點的學生、和教師意見不一致的學生、冒犯過自己的學生等。

第三,維護學生的自尊心。體現為:不體罰學生,不辱罵學生,不大聲訓斥學生,不羞辱、嘲笑學生,不隨意當眾批評學生,不隨意向家長告狀,等等。

例如,學生英語改寫句式的第三人稱單數不是太明白,過來問老師。

學生:老師,我這塊兒改寫得對嗎?

教師:我和你一起看一下。

學生:除了第三人稱單數的變形外,別的我明白的。

教師:哦!第三人稱單數變形的一般情形你會嗎?

學生:我會的,就是加“s”。

教師:是的。特殊的那幾類你需要記憶一下。

學生:我記下來了,以“s,x,sh,ch,o”結尾的動詞要加“es”,以“y”結尾的動詞要把“y”變為“i”再加“es”。這個我也知道,就是應用時經常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