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師生溝通

第三節 接納基礎上的獎勵與懲罰

現代學校教育要求教師尊重學生的個性和自尊心,不隨意否定學生的言行,正確對待學生的錯誤,進行賞識教育。教師要多用鼓勵的方法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多指導他們“該怎樣做”,少批評他們“不該怎樣做”。教師要常與學生進行“朋友式”的溝通與交流,鼓勵學生發表自己的獨到見解,從而與學生建立起良好的溝通關係。師生溝通過程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則就是在理解尊重的前提下接納學生的情緒。

接納學生情緒,就是無論學生在悲傷孤獨或興奮快樂時,老師都能夠給學生的情緒以關注、尊重和理解,而不是立刻反對他的情緒。接納情緒,不等於讚同學生的情緒或看法,而是先接納,再想辦法改變;就是先順著對方的意思,然後把自己的意思說出來。而關注、尊重理解學生的情緒,方法就是換位思考,換位思考是理解的前提,很多時候就是理解本身。

接納學生情緒這個方法,是所有方法中被運用最多的,既可以單獨運用,也可以和其他方法一同使用。眾所周知,人首先喜歡的是自己,其次喜歡像自己的人。教師如果接納了學生的情緒,學生就會喜歡他們,信任他們,從而願意接受他們的建議或看法。

一、運用獎勵與處罰的局限性

獎勵和懲罰是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手段。從心理學上講,獎勵是對人的行為的肯定性反饋;懲罰則是對人的否定性的反饋。獎勵和懲罰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甚至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個表情,都可以表達獎勵或者懲罰。當人們獲得獎勵的時候,會有一種積極的情緒體驗,而人們又希望重複獲得這種體驗,所以獎勵能使被獎勵的動機獲得強化,使被獎勵的行為重複發生。

懲罰的情況正好與之相反。當人們受到懲罰的時候,會有一種消極的情緒體驗,而人們又不希望重複這種體驗,所以懲罰能使被懲罰的動機得到負強化,從而抑製被懲罰的行為。教育學生的最佳時機,通常是在獎勵或懲罰之後。受到獎勵後,學生的身心傾向於肯定,最容易接受教師的教育。受到懲罰時,一種情況是因懲罰而產生消極甚至對抗的情緒,此時不及時疏導,就可能潛伏不良後果;另一種情況是學生“銳氣頓減”,顯得格外順從,這就給教師提供了談話的機會。因此,我們提倡教師在懲罰後,能做好相應的善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