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師生衝突的概念界定
師生衝突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師生雙方由於價值觀差異、目標差異、情感差異、權力差異,而產生的潛在或者公開的排斥、妨礙、對抗對方並實現自己目的的互動過程。師生衝突包括多層意思。
第一,師生衝突是一種社會過程,是社會互動方式的一種,是社會教育情景中的表現內容之一。
第二,師生衝突的主體是教師與學生,既可能發生在教師個體與學生個體之間,也可能發生在教師群體與學生群體之間,還有可能發生在教師個體與學生群體或學生個體與教師群體之間。
第三,多數情況下,師生衝突的發生由教師和學生在價值觀、地位、目標或利益等方麵的差異引起。例如,師生價值觀的不同是師生衝突的一個最深層原因。某班男學生留長發,戴耳釘,校服穿著不規範。班主任老師對此加以教導,並責令其剪發,規範儀表,把耳釘摘掉,校服要穿得整潔規範。但這名男生卻覺得自己的打扮很時尚,能夠彰顯個性,拒不改正,仍然我行我素。這令班主任很生氣,造成師生關係緊張。
第四,教育教學活動使師生有大量的機會進行麵對麵接觸,因此直接的、公開的衝突很容易發生。
第五,師生衝突的程度多種多樣,既有頂撞、爭吵等較弱的衝突,也有使用暴力、傷害對方等比較強烈的衝突。
一般而言,在學校的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和學生會因學識、閱曆等不同,從而有著不同的目標、利益和價值觀。這些不同的目標、利益和價值觀,在學校的教育教學過程中,就會產生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生群體、教師群體與學生群體之間的抵製與對抗,使這些個人或群體相互阻礙對方目標的實現,這就是衝突。
為了便於分析和研究,我們將對本書中師生衝突的概念做出以下幾個方麵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