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師生溝通

第一節 學生發出的常見信息類型

教師在信息的獲得、知識的掌握和行為規範的形成等方麵都先於學生,因此在師生關係中,教師和學生的關係並不對等,往往教師具有更多的掌控力。再加上我國自古以來的傳統,人們總是對教師的期望值過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的讚譽使得教師近乎完美、無所不能、無所不通,使得教師在學生麵前成為力量、能力、權威的化身。因此在傳統的師生關係中,學生對教師更多的是敬畏、依賴,有可能在服從中失去了獨立的需求和能力,教師對學生更多的是包辦,可能在控製中剝奪了學生對成長的體驗。

教師作為新時代的育人者,需要幫助學生發現自己成長的力量,需要引導學生走出困境,把學生培養成為一個獨立的、有自主性的人而非教師或者父母的複製品。現在,我們需要建立平等與尊重的新型師生關係。

在學校中,學生一般充當求助者的角色,更多地接受教師的幫助而不是相反。當學生需要獲得幫助時,教師的回應方式應該是尊重學生的感受,還是以自己的感受代替學生的感受呢?是從學生的諸多想法中幫助學生厘清思路,還是直接替學生做出決定呢?教師的做法直接影響著學生的獨立和依賴性。那麽教師如何判斷學生的請求,又如何回應學生的請求呢?

學生尋求幫助的請求一般可以分為四種類型[1]:行動請求、信息請求、理解或參與的請求、不恰當的互動請求。

一、行動請求

行動請求是學生請教師做或不做一些事情。學生的行動請求大多時候是清晰、直接的,比如“老師,我能去趟廁所嗎”,“老師,我頭很疼,您能通知我家長來接我嗎”或“老師,今天中午您能和我們一起去打籃球嗎”。

也有些學生擔心自己的請求會被拒絕,所以給自己的請求穿上了外衣,拐著彎兒地說自己的請求。例如,“老師,這次考試我沒考好,我可以重新考一次嗎?”此時,教師要先判斷學生請求的重要性,關注學生的生理需要。比如當課堂上學生問能否去廁所時,教師的有效回應就是同意學生的請求,保護學生的健康。再如“老師,這次考試我沒考好可以重新考一次嗎”這樣的請求,教師就要先判斷學生真正的需求是什麽,是希望老師給一個好分數還是希望不讓家長責罵?或者是希望老師指點一下自己以後如何學習?如果拿不準,則需要和學生進一步溝通和討論,幫助學生澄清自己真正的需求,然後給出恰當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