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表達人們思想和概念的最基本和最重要工具,是思維的物質外殼和直接現實。
在語言這個集語音、語法、詞匯三要素於一體的係統中,詞匯是最具有活力的因素。因為它與社會生活的變化最密切。思維對社會生活變遷的反映,首先是通過詞匯的發展體現出來的。這在社會轉型時期尤為顯著。因此,詞匯是最與時俱進、最變化多端的。活力和變化的最明顯結果,就是新詞匯的不斷產生和消亡。正如美國學者布賴特(W.Bright)1964年在《社會語言學》提出的“語言和社會結構的共變”理論指出的那樣:“當社會生活發生漸變或激變時,作為社會現象的語言會毫不含糊地隨著社會生活進展的步伐而發生變化。”
對新詞語的界定,一般語言學界有三種觀點,即對“全新詞語、舊詞賦新義、舊詞語複活”的不同的理解。第一種觀點是認為新創造的詞,它從意義到形式都應該是新的,即僅“全新詞語”。它強調新詞在內容上、形式上保持一致,是一種比較狹窄的新詞語觀點。第二種觀點提出新詞語可以是兩個層麵的概念。一種層麵是以往漢語中沒有的,在新時期隨著新生事物、新觀念、新製度的產生而產生的詞語;另一種是漢語中的已有詞匯,但在新語言交際中增加了新的義項,並且該義項以較高的頻率被使用,往往超過了對其原有含義的使用。它認為新詞語應該包括“全新詞語、舊詞賦新義”兩個方麵。第三種觀點認為,應把一些以前出現過,但消失一段時間後又重新回到日常詞語使用體係中來的詞語,也納入新詞語的範疇。也就是說,新詞語應該包括“全新詞語、舊詞賦新義、舊詞語複活”。這是範圍最為寬泛的新詞語觀點,我個人更為讚同這個觀點。其實,新詞語之“新”,應該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它可以是含義上的“新”,也可以是形式上的“新”,兩者之間不必有截然分開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