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製是學校教育製度的簡稱,也稱學校係統,指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體係。它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學習年限以及它們之間的銜接關係。[1]近代學製的產生以1902年清政府頒布的壬寅學製為標誌,百餘年間,屢經演變,迄今已發展成較為完善的現代學製體係。特殊教育也發軔於中國近代。以基督教會在華創辦一係列特殊教育學校為標誌,中國特殊教育開始真正步入教育的曆史舞台。然而,回溯我國學製的變遷史以及特殊教育學校的發展史,我們會發現特殊教育學校進入近現代學製體係並非是一個簡單自然的程序,而是經曆著一個漫長又曲折的過程。尤其是在清末與民國時期,特殊教育學校或被拒斥於學製體係之外,或長時間遊離於學製體係邊緣。[2]這也是特殊教育在新中國成立前發展較為緩慢、不受重視的重要原因之一。
特殊教育能否被納入國家學製係統,是特殊教育自身地位與受重視程度的深切反映。20世紀50年代,新中國針對舊教育遺留下來的一係列問題,率先開始了學製改革。1951年,政務院出台《關於學製改革的決定》,提出了關於新中國學製改革的基本辦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關於學製改革的文件,特殊教育被史無前例地納入學製係統。《關於學製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聾啞、盲目等特種學校,對生理上有缺陷的兒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將特殊教育學校納入學製係統,意味著特殊教育真正進入國民教育體係,打破了人們長久以來將特殊教育歸類於慈善救濟事業的固有觀念。與民國時期特殊教育遊離於學製體係邊緣的窘況相比,這標誌著教育係統中特殊教育獨立地位的確立。
特殊教育學校被寫入國家學製改革之列。關於聾啞、盲這兩類特殊教育學校的設置與發展,特別是具體的學製問題,教育部承認“關於盲啞學校的方針、任務、課程、學製、教材、教職員工編製,我部尚無明文規定”[3]。1953年,《教育部關於盲啞學校方針、課程、學製、編製等問題給西安市文教局的複函》建議這兩類特殊教育學校可以參照蘇聯盲啞學校的辦法,在學製上增加預備班。在普通小學的六年之外,盲校學生可加半年預備班來學習盲文,熟習學校環境,掌握日常生活的知識。聾啞學校學生可增加一至兩年來學習看口、發音、識字、手勢、日常會話和生活知識等。1954年,《教育部關於盲聾啞教育方針、課程、學製、編製等問題給山東省教育廳的複函》再次指出:“關於入學年齡,各校多不一致。事實上多數是從9足歲到15足歲……但也不能嚴格限製,個別有特殊情況的還得酌量照顧。”“我們認為目前問題的重心不在於作行政上的硬性規定,而在於積累教學上的經驗加以總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