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共和國教育學70年 特殊教育學卷

三、特殊教育學校的發展與管理

新中國成立之前,特殊教育學校數量較少,發展較為緩慢,受國家重視程度不夠,遠不能滿足大量殘疾人的教育需求,因而隻有少數殘疾人有機會接受教育。據統計,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僅有盲校、聾啞學校、盲聾啞學校42所,盲、聾啞學生2300餘人。[7]20世紀50年代初,政府開始通過一係列舉措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與管理,包括接收、改造舊學校,興建、發展新學校等,並逐漸明確了特殊教育學校在社會主義建設背景下的基本任務。

首先,接收、改造原有盲聾啞學校,興建、發展新學校。民國時期,除南京市立盲啞學校等少數公立的特殊教育學校之外,盲聾啞學校多屬教會或私立。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先後出台措施接管了原有的特殊教育學校,使盲聾啞學校逐漸成為社會主義的新型學校。例如,1949年4月,南京解放後,南京市立盲啞學校由人民政府接管。1951年,私立北京聾啞學校由人民政府接管,更名為北京市第二聾啞學校。1952年,上海市教育局接管上海市盲童學校。又如,1949年9月,上海市教育局接管了上海特殊兒童輔導院。1952年,上海特殊兒童輔導院更名為上海市聾啞兒童學校,原傷殘班停辦,1953年開設聾啞初中實習班,1956年正式建成當時全國唯一的聾啞人中等專業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概括來看,對於由教會興辦的特殊教育學校,1950年政務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決定》明確了接管辦法,即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醫療機關,應分情況或由政府予以接管改為國家事業,或由私人團體繼續經營改為中國人民完全自辦的事業。對於私立盲聾啞學校,1949年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對中國人辦的私立學校,一般采取保護維持、加強領導、逐步改造的方針。根據這一方針,國家對私立盲聾啞學校實行保護維持政策,並給予經濟補助,使之繼續辦學。1954年,教育部為加強對此類學校的領導,改善辦學條件,擴大招生規模,先後通知各有關地方接管私立盲聾啞學校。至1957年,私立盲聾啞學校全部改為公辦。學校原有教職工繼續任職。在改造舊有盲聾啞學校的同時,政府根據群眾要求和國家財力,穩步推進盲聾啞學校發展。1949—1957年,盲聾啞學校由新中國成立初的42所發展到66所,學生由2300餘人發展到7538人。隨後幾年,盲聾啞學校得到了快速發展,數量激增。到1960年,盲聾啞學校增至479所,學生26701人。由於在校舍、師資、經費等方麵都缺乏可靠保證,因此我國進行了調整,停辦了不具備條件的學校。至1965年,盲聾啞學校為266所,學生22850人。[8]隨後,受“**”的影響,盲聾啞學校和普通學校一樣受到衝擊,大量學校停止招生。到了20世紀70年代初,一些特殊教育學校開始恢複招生,一些教育教學活動也開始重新展開。例如,1970年,中斷招生的北京市盲聾學校率先恢複招生。1972年,上海市11所聾人學校利用周末下午開展校際同年級教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