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是新中國師範教育體係初步建立的時期。新中國成立後,人才匱缺已成為國家建設中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教育的恢複與發展需要大量師資。這一任務如果不能完成,就會影響教育的發展和國家的建設。為解決師資短缺問題,國家尤其重視師範教育。加之新中國成立之初全麵學習蘇聯經驗,師範教育也深受蘇聯模式影響,我國采取了師範院校獨立設置的原則,從而建立起定向封閉型的師範教育體係。1951年,我國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師範教育會議。會議認為,隨著人民生活的安定和改善,國家建設事業的開展,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工農教育將有大規模的迅速發展。會議估算:“今後五年內,估計全國至少需要增加小學教師100萬人,工農教育教師15萬~20萬人,中等學校教師13萬人,幼兒教育教師至少數萬人,高等學校教師1萬多人。現有各級師範學校是遠不能完成這個供應任務的。”因此,這次會議確立了要為培養百萬人民教師而奮鬥的目標。會議要求“中央和地方應切實調整、改造和增設師範學院、師範專科學校,師範學校和初級師範學校,按照各級師範學校的規程,進行正規的教育,培養一定數量的合乎標準的人民教師”[17]。這次會議同時也確立了我國師範院校獨立設置的原則。1952年,教育部又頒布了《關於高等師範學校的規定(草案)》《師範學校暫行規程(草案)》《關於大量短期培養初等及中等教育師資的決定》。這三個文件的頒布,是新中國初期師範教育製度建設的標誌。[18]
然而,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師範教育製度並沒有把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納入其中,沒有在高等師範學校和師範學校獨立設置特殊師範學校,也沒有在師範院校中設置相應的特殊教育專業來培養這類師資。為解決大量盲聾啞學校缺少教師的問題,教育部采用了從普通師範學校分配畢業生以及從普通學校調配教師擔任盲聾啞學校教師的做法。在《教育部關於辦好盲童學校、聾啞學校的幾點指示》中,教育部建議在最近幾年內,盲童學校和聾啞學校需要增加新的師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采用如下辦法解決:第一,分配中等師範畢業生到盲童學校和聾啞學校見習半年或一年,然後正式擔任教學工作;第二,抽調具有一定教學經驗的普通小學的教師到盲童學校和聾啞學校見習半年後任教。[19]依賴普通師範教育以及普通學校,分配或抽調不具備特殊教育背景的人員補充教師隊伍實則是20世紀50年代乃至後來很長時期內增加盲聾啞學校師資的主要做法。以數目相對較多的聾啞學校為例,1958年,我國聾教育家洪雪立就曾感言:新中國成立前,我國沒有聾啞師範學校,各地聾啞學校教師都是出於自願,到學校邊教邊學;新中國成立後,聾校師資主要靠普通師範學校供應。如何培訓聾校師資也是當前迫切待決的問題之一。[20]從普通師範係統分配或從普通學校調任教師進入盲聾啞學校,固然可以在部分程度上緩解師資短缺問題,但由於特殊教育的專業性,不具備特殊教育背景的教師進入盲聾啞學校工作,很難提升整個特殊教育師資隊伍的專業水平。這也是20世紀50年代我國特殊教育發展中關於師資問題的一個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