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沒有條件開辦專門訓練特殊教育師資的師範學校”[21],這意味著我國無法為盲聾啞學校配置特殊教育專業的新教師。為緩解師資需求矛盾,提升特殊學校教師素質水平,以應對整個特殊教育領域內的教育教學改革,20世紀50年代中後期,教育部開始嚐試通過舉辦短期培訓班或將特殊學校教師納入普通學校教師職後培訓的方式促進盲聾啞學校教師的培訓與進修。
(一)以短期培訓班形式實施骨幹教師培訓
20世紀50年代中後期,教育部、內務部等部門開始組織一些盲聾啞學校骨幹教師的專門培訓。在地方層麵,少數地區為發展特殊教育,也自發開展了少量對盲聾啞學校骨幹教師進行培訓的嚐試與實踐。
1.教育部等中央行政部門舉辦的短期培訓班
開辦比較早的是盲童學校的師資培訓。1955年,隸屬內務部的中國第一個殘疾人福利組織——中國盲人福利會開辦了全國盲人訓練班。訓練班設師資(文化)、按摩、音樂、普通工藝、農藝五個班。其中,盲訓班的師資班學製2年,受訓的盲校校長和教師一律回原單位工作。1959年7月,中國盲人福利會與教育部又在北京聯合舉辦盲童學校體育教師訓練班,為各地培訓盲童學校體育教師40名。培訓時間1個月。主要學習內容為田徑、體操、遊戲的一般理論、基本技術、教學方法和盲童教法特點等。
1959年12月,為適應聾啞教育事業的發展,教育部、內務部決定成立聾啞教育師資講習所,逐批培養聾啞學校的師資。1959年,聾啞教育師資講習所正式招收學員,每期80人,第一期暫定學習期限為6個月,招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年教齡以上和有一定教學經驗的聾啞學校教師(健全人)。學業結束後,回原選送單位工作。
2.地方行政部門舉辦的短期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