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共和國教育學70年 特殊教育學卷

二、高等特殊教育專業課程與教學

為了適應特殊教育事業快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我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開始向高等教育領域拓展,特殊教育的學科體係進一步完善。

北京師範大學1980年成立特殊教育教研室,1986年設立特殊教育本科專業,發揮了示範和推動作用。隨後,華東師範大學(1988),華中師範大學(1990),西南師範大學(1993,現西南大學),陝西師範大學(1993),重慶師範大學(1993)等高校相繼建立了特殊教育學專業,為我國培養了一大批高學曆的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和高層次的學術研究人才。

特殊教育本科層次旨在培養具備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的知識與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能在特殊教育機構以及與特殊教育相關的部門從事教學實踐、研究、管理、康複與服務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為碩士研究生教育提供優質生源;要求學生理解並貫徹與特殊教育需要相關的平等觀念與人道主義精神,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比較全麵的理論素養和寬闊的學科視野,具有職業轉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能夠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掌握特殊教育學學科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技能,具備從事特殊教育實際教學、管理、康複與服務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夠順利與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溝通並進行相應的社區、家庭服務;理解並執行我國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國內外特殊教育發展的趨勢與理論動態,並初步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論與方法。

特殊教育專業的本科課程一般涉及通識教育課程、學科基礎課程、專科課程三個領域。學科基礎課程主要包括人體解剖生理學、普通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教育概論、課程與教學論、教育研究方法、教育史等,專科課程主要包括特殊教育概論、視力殘疾兒童心理與教育、聽力殘疾兒童心理與教育、智力落後兒童心理與教育、學習障礙與自閉症兒童心理與教育、超常兒童心理與教育、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病理學、特殊教育史、盲文、手語、全納教育理論與實踐、言語—語言聽力學、特殊教育需要兒童診斷與評估、殘疾兒童康複理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