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共和國教育學70年 德育原理卷

第四章 學科恢複與重建時期的德育原理(1982—1992年)

本章將從學科的邏輯和學科製度的邏輯角度論述德育原理走向獨立的過程。“學科”這一概念是由英文單詞“discipline”翻譯而來的。學科的基本內涵是“按照學問的性質而劃分的門類”①。由此可見,學科的基本內涵就是知識的分門別類。學科是知識分類的結果,是相對獨立的知識體係,是專門化的學術組織或學術單位。而人才培養是學科可持續發展的關鍵。②

德育原理作為一門學科具有獨立的合法地位,最終是在1992年國家頒布了相關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使用說明)之後實現的。此學科分類與代碼在2009年進行了修訂,但教育學學科分類與代碼變動很小。

我國的教育學學科是1992年建製的,這從學科分類上確立了德育原理學科的合法地位。當然,教育學所有的二級學科也都是在這一時間獲得合法地位的。

有些學科在國家沒有頒布學科分類標準之前就已經存在了,這是因為在學科發展過程中,國家還有“研究生培養學科、專業目錄”。1981年,國務院批準的《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名單》①及《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及其學科、專業名單》②,都把“教育學原理”稱為“教育基本理論”(包括德育原理)。後來,國務院又發布了《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修訂草案)》。該目錄把教育學學科專業分為17個,即教育學原理、教學論、學科教學論、德育原理、教育經濟學、教育管理學、中國教育史、外國教育史、幼兒教育學、特殊教育學、高等教育學、成人教育學、比較教育學、教育科學研究法、軍事教育學、教育技術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這其中就有德育原理。再到後來,教育學學科變成現在的10個二級學科,德育原理又成為教育學原理的一個研究方向。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中,德育原理(88021)始終是一個二級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