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研究正在重新受到中青年一代學人的關注,重思主體性、回歸主體的傾向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在歐洲,紮哈維就批評了“從主體性哲學轉向語言哲學構成未來哲學決定性範式”這個哈貝馬斯主張的觀點,認為哈貝馬斯據此對主體性哲學的批判“很大一部分都有些文不對題”,而“語言學轉向在近年來已經被向意識的回歸所取代”①。但是,在我國學術界,主體間性已經取代主體性,主體性已死、主體性已步入黃昏這些不可靠的聲音還在廣為流傳。不用說對主體性的理解,就是現代主體性在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道德、法製、教育等層麵遠未實現的事實,也沒有對這些與現代化建設實踐頗不合拍的極端之見起到多少糾正作用。中國學術界20世紀80年代轟轟烈烈的主體性思考被一出來自西方的“主體性的黃昏”戲劇遮蔽住了。在新的學術條件和更冷靜的學術心態下,主體性哲學有必要重新思索和重建。這一是源自學術考量的加強,這是中國學術研究的不斷進步的必然要求;二是由於中國社會現代化進程的階段和需求所決定的:主體性批判與中國社會現代化進程有脫節甚或發生矛盾的現象——這個問題對於馬克思主義主體性批判來說更為關鍵。盲從西方理論有脫離中國現代化的危險。由於主體性重思首先涉及對近代內在主體的批判,梳理和檢驗這種批判就頗有必要。在本文中,我們主要遵從《啟蒙辯證法》一書的主體性哲學批判邏輯,就焦慮及恐懼在主體性建構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與支配性主體的關係做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