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責“主體”是意識形態的觀點可以在阿爾都塞那裏發現最典型的表達。在阿多諾那裏,也存在類似的形態。眾所周知,近代啟蒙的主流邏輯致力於在科學和意識形態之間做出截然區分。安德魯·文森特說:“試圖堅持科學和意識形態之間的區分,這一直是英美研究方法的顯著特征。盡管這一態度已經隱含在整個啟蒙運動的立場中,但這也是‘意識形態終結’運動中漸趨完全自覺的各種社會科學所強烈捍衛的一種態度。”①阿爾都塞也堅信科學與意識形態的截然對立,並用這種對立來界定人道主義與曆史唯物主義之間的區別,認為人道主義是意識形態,而曆史唯物主義是科學。在他看來,意識形態就是個體與他們的真實存在條件的想象性關係的一種“表征”。意識形態表征個體與其真實存在條件的想象性關係。與其說真實的與虛假的二分對立構成阿爾都塞意識形態論的結構框架,不如說,反思與未反思才構成這種對立:即反思後的才可能是科學,而未經反思的肯定是意識形態。而這一標準與霍克海默、阿多諾在《啟蒙辯證法》中斷定奧德修斯是第一個資產階級主體的意思無疑是一致的。
按照阿爾都塞的看法,人們就生活在無意識的意識形態媒介中。關於自我、自我與生存於其中的世界的關係,都是意識形態賦予我們的,我們感覺不到身處其中,隻是享受著給我們的贈予、幻覺。在這種贈予、幻覺中存在著一種長久不變的結構。這種結構是沒有曆史的,長久不變的。對個體來說則完全是給定的。就人道主義意識形態來說,決定性的術語是“主體”。“如果不是借助於主體並且為了具體的主體,就不存在意識形態。……如果不是借助並且在某種意識形態中,就不存在實踐。”②
眾所周知,意識形態概念的界定比較複雜。本文首先從以下兩種含義上討論這一概念。第一種觀點認為,意識形態是一種對社會現實的簡化和抽象,它按照自己的立場與偏見進行了刪節,甚至蘊含著不可告人的隱秘動機。第二種觀點是,意識形態是不寬容、不自由、不開放、有限製的觀點,與非意識形態的寬容、開放、自由的政治相對立。認識論意義上最極端的意識形態概念肯定是沒有什麽意義的,或者說,堅持這一概念幾乎就是設立了一種可以完全達到不受任何想象、主觀立場、片麵訴求等因素製約和影響,因而就能完全真實地再現理論處理的對象的純粹本質的科學。可這恰恰是最大最基本的意識形態假定。所以,本文中的意識形態比較接近中性的意識形態概念。它接受這樣的事實:第一,認識肯定存在某種(或處於不可避免、無奈的,或處於有意識的)簡化和刪節。我們無法全麵地把握整體,必定以離散的形式接觸和積累經驗材料,並在此根基上形成認識。第二,在現代背景下,孤獨的個體麵臨高度的離散化、碎片化現實,生存的焦慮、恐懼迫使他需要一點理想來對抗龐雜、恐怖的客體世界,支撐和提升自己的生存世界,就像齊澤克所說:“要建構起現實,主體至少需要一點理想化,從而忍受恐怖的實在。”①在這樣的建構中,肯定把一些這樣那樣的因素加入對事物的認知之中。所以,除個別極端案例,一般而論,意識形態不是對世界的歪曲,而是語言和行動世界的一部分,其中蘊含著某種特定的狹隘的視角或價值先見。由此,要保證、維護自己的存在,它對異於自己的視角、見解的寬容度就肯定是有限的,不可能是無限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認可意識形態是不寬容、不開放的而非意識形態則相反的見解(雖然不能否認不同意識形態的寬容度是有差異的),也就是不根據一種思想的寬容度來界定意識形態。以前的科學和哲學認為,跟科學、哲學相比,意識形態更具有直接的行動導向,更缺乏自我批判精神和嚴謹性。而實際上,科學和哲學的理論建構雖然可能形式上更嚴謹、複雜,卻不會因此就克服或缺少了狹隘與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