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郭店竹簡與思孟學派

(一)《緇衣》《表記》《坊記》中“子曰”的問題

今本《緇衣》《表記》《坊記》三篇,文體基本相似,除首章始以“子言之曰”外,其餘各章一般用“子曰”或“子雲”。如《緇衣》二十四章,首章用“子言之曰”,其餘各章均用“子曰”。孔穎達曰,“此篇凡二十四章,唯此雲‘子言之曰’,餘二十三章皆雲‘子曰’,以篇首宜異故也”[2],認為首章用“子言之曰”是因為處於篇首開端,與其他各章應有所區別。又如《坊記》三十九章,首章用“子言之曰”,其餘各章均用“子雲”。孔穎達曰,“此篇凡三十九章,此下三十八章悉言‘子雲’,唯此一章稱‘子言之’者,以是諸章之首,一篇總要,故重之,特稱‘子言之’也。餘章其意稍輕,故皆雲‘子雲’也。諸書皆稱‘子曰’,唯此一篇皆言‘子雲’,是錄記者意異,無義例也”[3],認為首章的“子言之曰”有概括文意,突出、強調的作用。至於他書皆稱“子曰”,唯獨此一篇稱“子雲”,是由於記錄者體例不統一造成的。稍顯特殊的是《表記》,該篇共五十五章,除首章外,其他各章始以“子言子曰”者另有七處。孔穎達曰:“稱‘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雲:‘皆是發端起義,事之頭首,記者詳之,稱“子言之”,若於“子言之”下,更廣開其事或曲說其理,則直稱“子曰”。’今檢上下體例,或如皇氏之言。”[4]所以,今本《表記》中“子言子”凡八見,多為發端起義,提要各層大義之文。當然,《表記》的分層未必完全合理,有學者對此曾提出疑義,這或許由於錯簡所致,或由於“傳寫之誤”。[5]

對於《緇衣》《表記》《坊記》三篇中的“子曰”,學者一般認為是“孔子曰”,但也並非沒有疑義。宋人歐陽修曾提出,“‘子曰’者,講師之言也”[6],認為“子曰”不獨孔子之語,其他諸子、學者的言論亦可稱“子曰”。歐陽修此說,主要是針對《易傳》,尚不涉及《緇衣》等篇。以後有學者則進一步提出《緇衣》等篇中的“子曰”為子思之言,而非孔子之言。如胡玉縉曾“疑所稱‘子雲’、‘子曰’、‘子言之’者,皆子思之言。故《坊記》引‘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兩句,以《論語》為別”[7]。清代學者邵晉涵、黃以周還有一種看法,認為《緇衣》《表記》《坊記》三篇中的“子言之”為子思之語,而“子雲”“子曰”為孔子語也。如黃以周《子思子·內篇》卷三《表記》說:“凡曰‘子言之’者,皆子思子之言,表明其旨趣之所在……‘子言之’與‘子曰’必兩人之言。而‘子曰’為夫子語,則‘子言之’為子思子語,更何疑乎?”當代學者中也有持這種看法者。[8]按,《緇衣》等篇中的“子曰”應為“孔子曰”,而非“子思曰”。郭店本《緇衣》出土後,其首章始以“夫子曰”,以下各章始以“子曰”,這種稱謂體例與今本基本相同,隻不過將“子言之”改為了“夫子曰”。郭店本的章節與今本並不完全相同,其首章實為今本第二章:“夫子曰:好美如好《緇衣》,惡惡如惡《巷伯》,則民鹹力而型不頓。《詩》雲:‘儀刑文王,萬邦作孚。’”現在學者一般認為,郭店本首章由於有“緇衣”二字,符合古代篇名的命名方式,所以更為合理,至於今本首章,則可能是錯簡所致。不過郭店本與今本在章節分合上雖有不同,但二者的稱謂體例卻基本相同,說明其首章的“夫子曰”或“子言之”確實是有意為之,它不僅是因為“篇首宜異”,同時可能還有標明身份的作用。試以《緇衣》等篇與《中庸》做一比較,可以發現《中庸》第二章至第二十章上半部分主要以“子曰”的形式出現,與《緇衣》等篇體例十分相似;而《中庸》第一章及第二十章下半部分以下主要為議論體,與《緇衣》等篇存在較大差異,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因為今本《中庸》包括了子思兩篇獨立的作品,其中前一部分即為原始的《中庸》,後一部分則為子思的另一篇著作《誠明》,它們被編在一起乃是後來的事情。[9]而原始《中庸》的首章(今本《中庸》的第二章)為:“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以下各章則始以“子曰”,故這裏的“仲尼曰”和《緇衣》等篇的“子言之曰”“夫子曰”的性質無疑是一致的,它最清楚不過地說明,《緇衣》等篇中的“子曰”應為“孔子曰”,而非“子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