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說形成的曲折經曆,使我們對孟子的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也看到“四心”說在孟子思想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首先,“四心”說是對儒學理論在新形勢下遇到衝擊和挑戰的回應,是對儒家仁學理論的一種發展。我們知道,孔子創造性地提出了仁,從而創立了儒家學說,而他的仁又是以宗法親情為出發點,建立在“孝悌”的心理情感之上的。孔子弟子有若說:“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孔子自己也說:“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論語·泰伯》)“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說明他自己也把“孝悌”看作“為仁之本”,強調為仁要從孝悌開始。在他看來,“孝悌”是人人具有的一種真實自然的心理情感,而這種情感正是仁的根源所在,是否具有“孝悌”也是判定一個人仁與不仁的標準。在孔子與宰我關於三年之喪的討論中,孔子從內心的“安”與“不安”點醒宰我,要他從孝悌的自然情感中去發現仁,體驗仁。而宰我居喪期間仍然安於食稻衣錦,完全喪失了孝悌之心,所以孔子說“予(注:宰我之名)之不仁也”(《論語·陽貨》)。這表明孔子的仁和孝悌有密切的關係,他的仁建立在孝悌的心理情感之上,但是仁源於孝悌而又不等同於孝悌。它從孝悌出發,層層向外推廣,上升為君臣間的“忠”、朋友間的“信”,最後達到“泛愛眾”,上升為人類的普遍之愛。孔子的這一思想,有其合理一麵,一定程度上也符合當時社會的實際。因為人的社會化過程也就是由家庭到社會的過程,特別是在古代,家族在人的社會化中可能起著更大的作用。這就使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之間,“孝悌”與“忠信”“愛人”之間具有某種統一性。同時,由於中國古代在進入文明社會時,沒有像西方那樣經過個體私有製階段,把家族的宗法血緣組織徹底破壞,而是把它帶入到文明社會中來,“家”和“國”在中國古代便具有了特殊的意義:家是國的基礎,國是家的擴大。中國社會“家國同構”的這一特點為孔子的仁提供了現實基礎,使其找到了生存的土壤。或者說孔子的仁就是植根於中國社會的這一特點的,儒學之所以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之所以能在中國社會長期存在,根本原因就在這裏。但是,“親親”與“愛人”之間,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之間又存在著矛盾、對立的一麵,對“親親”的過分強調,就可能意味著對“愛人(他人)”的漠視;對家族倫理的維護,也可能造成與社會倫理的衝突。孔子雖然一定程度上也看到了這種矛盾和對立,所以主張對“孝悌”的外推和超越,由“孝悌”而及“愛人”;但另一方麵,他又不願看到作為“仁之端”的血親之愛被破壞,當二者發生衝突時,他毋寧更傾向維護前者,主張“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子路》)。這樣,孔子思想中“親親”和“愛人”之間又隱含著一種深刻的矛盾,如何解決這一矛盾,便成為以後儒學發展中所麵臨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