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經文的思想集中體現於其首章中,該章提出,仁義禮智聖分別“形於內謂之德之行”,“不形於內謂之行”。其中,仁義禮智聖“德之行五和,謂之德”,仁義禮智“四行和,謂之善”,並認為“善,人道也;德,天道也”。這裏,“形於內”是指仁義禮智聖五行形於內心,是一種內在規範;“不形於內”是指仁義禮智四行沒有形於內心,是一種外在規範。經文將“形於內”“不行於內”並舉,與郭店簡其他篇中的“仁內義外”說實際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隻不過在《五行》中,由於仁義禮智聖被看作一個整體,無法把其中一部分說成內,另一部分說成外,故隻好采用目前的表述方法,一方麵說它“形於內”,另一方麵又說它“不形於內”,在表述方式上顯得較為特殊而已。[2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段作為《五行》全篇總綱的文字,在“說”中卻沒有相應的解說。對此,學術界一般以“闕文”視之,認為該章說文在傳抄中失載。細察帛書《五行》說文,其所解釋的經文實際始於第六章,該章三段文字“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長……”“聖之思也輕……”,“說”隻解釋“聖之思也輕”一段,而不解釋前麵兩段文字,多少顯得不合情理,認為其存在闕文,並非沒有可能。不過,帛書《五行》的經文與說文合抄於《老子》甲本卷後,自第170行至第214行,為經文部分;自第215行提行另段開始,至末尾第350行,為說文部分。兩部分之間,帛書並沒有脫爛的痕跡,說抄寫者“無意”抄漏了這麽一大段的說文文字,實在難以講得通。所以合理的解釋是,要麽抄寫者的底本殘缺,在抄寫中不得不略去了一大段文字——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因為如果是那樣的話,抄寫者似應作出一定的記號或說明;要麽是說文的作者“有意”回避了對前麵經文的解說,而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其對經文第一章的觀點已有了不同的理解和主張,這在說文中似也有所反映。因為從說文的內容來看,其與經文的最大不同,便是“已不再像簡書《五行》(帛經)第一大部分那樣拘泥於計較形內、形外,五行、四行所和之德、善的分別,而是力圖將它們進一步拉入形內,係之於心性學的理論框架中來思考,並以五行之心與五行之氣將身心內外統一起來”[24]。所以,帛書說文為何略去了對經文前麵幾章文字的解說,尚可以繼續討論,但說文已不滿意經文對“形於內”“不形於內”以及“為德”“為善”的區分,並試圖對其作出改造、調整,則是可以肯定的。這在以下各章中鮮明地反映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