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上的觀點正確,那麽很多族譜所表現出來的便正是支派之間的協約安排。但這個觀點讓支派內部的紛爭把族譜掩蓋了。[15]有見及此,對宗族結構有興趣的學者,不但會想根據為整個宗族而編修的族譜重建宗族曆史,也會想把各支派各自的族譜考慮在內。當然,不幸的是任何族譜都是可遇而不可求,而支派的族譜與宗族的族譜能夠互為補充的情況亦屬罕見。既無可以補充的記錄,學者便唯有在宗族的族譜裏想辦法取得支派的資料。
追溯宗族政治的一個有用的起點,是郝瑞(Stevan Harrell)有關財富和地位之於生育影響的研究。[16]郝瑞采用曆史人口學的方法,顯示出在他所研究的宗族那裏,如果按照財富和地位的劃分,把宗族分割開來,那麽,這些小宗族便會有不同的發展速度。他總結說:“大多數情況顯示,在較為富有的支派,族人結婚較早,所娶的女子較年輕,納妾也較多,妻妾的生育能力也較強。”[17]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接受這個概括,因為瓜瓞延綿無疑是宗族競爭中十分受重視的價值,而生兒育女也會受資源充裕與否的影響。然而,這樣的概括也應該有兩點限製。首先,隻要接受宗族內可以出現結構分化,那麽便沒有理由假設支派內的差異必定不比支派之間的差異嚴重。其次,盡管確鑿的證據薄弱,但婚姻和生育——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領養的決定,看來並不是由任何支派而是由家庭所作出的。由這兩點看去,就是把瓜瓞延綿視為支派內部的集體在宗族環境之中出人頭地的標誌。如果可以為此而整理出某種分析人物生平的方法,那麽便可以有大量數據用作分析。
必須承認,我在試圖重複郝瑞的研究時所用的數據,迫使我修正他的結論。我選擇作分析的數據,源自《泰寧李氏族譜》(約1914年),因其非常詳盡、條理分明,而且幾乎沒有附載的文書,可以免受額外的資料遮蔽。李氏是小欖的三大姓之一,小欖位處珠江三角洲邊緣的沙田,[18]而李氏認為泰寧是他們早期的根源。李氏在明清兩代功名顯赫,地位大為提升。時間所限,我無法討論整部族譜,而本文的數值不過是從一個支派的1407個條目計算出來而已。族譜的一條規則是不準加入16歲以下的男丁,而盡管有例外,但不多。我在分析時,給每個條目一個編碼,表示一個獨特的宗族地位、生卒日期、妻妾子女的數目,以及這個族人是過繼回來的,還是過繼了給人。出生日期有早至16世紀的,也有晚至20世紀的,而在這段時間,這個支派經曆了15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