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清社會和禮儀

鎮的治理:鋪與圖

鋪由防衛單位演變為鎮的地理劃分,是佛山形成初始城市特色的先兆。我們須看看明時期鄉村屋聚落的麵貌:每建一間新房子,街巷也就越深入,越狹窄。標準的防禦工事就是街巷組成一個羅網,晚上關起堅固的木柵保護自己。陳贄在1450年的記載寫道:

為逆者聲言欲攻佛山,父老赴祖廟叩之於神以卜來否,神謂賊必來,宜蚤為備。於是耆民聚其鄉人子弟,自相團結,選壯勇,治器械,浚築壕塹,豎木柵,周十許裏,沿柵置鋪,凡三十有五,每鋪立長一人,統三百餘眾,刑牲歃血誓於神曰,苟有臨敵退縮,懷二心者,神必殛之。[18]

1449年的鋪看來顯然是這樣一種街區防衛設施。

問題在於,陳贄文章現存的兩個版本一個說是25個鋪,一個說是35個鋪,都不是說24個。我不認為這是傳抄的錯誤。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強調原來隻有24個鋪,該書付梓時則增至25個。[19]然則,1752年的鋪便不是1449年的鋪。但畢竟,沒有理由假定北帝廟周遭的鄉村都曾參與抗賊,或因此而受過表揚。例如,柵下鋪的兩個社一直至清朝仍自行祭祀一位1449年的烈士,這位烈士卻不在22位父老之列。[20]此外,有關柵下的資料顯示,事後的解說模糊了大眾的記憶:1752年版的《佛山忠義鄉誌》沒有把庇民社包括在原來的九社之內,而1923年的版本則將之包括在內。[21]除了在北帝廟以外自備防禦的社群之外,我們還必須思考有些社群可能在亂事中顛沛流離,有些則可能降賊。如果對1449年的佛山地理沒有若幹認識,則任何有關鋪的組織範圍的討論都必屬空談,不過,文獻中的差異卻不容把前後不同的鋪混為一談。

更為有力的說明是,在1795年各鋪參與建立義倉之前,沒有成文記載表明它們之間合作治理過佛山。[22]整個明朝都沒有官員或軍隊派駐佛山,防務的協調看來並非常製。1553年饑荒之時,紳士冼桂奇捐糧做粥,分派給饑民,此例一開,“二十四鋪之有恒產者亦各煮粥以周其鄰近”。他又“遣人分護穀船米市以通交易”。此舉意義重大,在同年一篇紀念此次義舉的文章中,我們不但有了佛山米市的最早記載,也看到了鋪在危機之時全給貶降至一個被動的地位,盡管記事的碑刻乃是由“仕民”以“佛山二十四鋪”的身份聯署。[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