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清社會和禮儀

宗族是一種文化創造——以珠江三角洲為例[1]

以祠堂為中心的村落社群和以宗族組織為外觀的村際聯盟,在19世紀的珠江三角洲比比皆是,以至在清朝時期,這個地區的村鬥與族鬥聯係在一起,而在近年,擁有自己祠堂的單一姓氏村落已經成為村落組織的標準。我在香港新界做實地考察,重建明初以來該地的村落和鄉村聯盟的曆史,發現宗族這種鄉村組織形式的突出地位在這珠三角的小角落從15世紀綿延至18世紀。這是明朝政府的土地人口登記、墾荒、組織地方防衛的需要、文書及文化的傳播,以及教化下層人民的理想所造成的結果。我對於新界的總結,與晚近相關的研究(尤其是關於理學普及的研究以及台灣和安徽徽州宗族的研究)結果大致相同。如果這個結論正確,那麽我們初步可以說中國農村社會在明朝時期經曆了大轉型,而明朝國家政權的龐大結構正是建立在此一轉型的基礎之上。這個過程與明朝中葉至清初急速的貿易和工業發展相疊合,而且不難看出這可能與土地開墾、書寫普及,以及宗族的組織結構有關。要驗證這個複雜的結論,須研究宗族在不同情況之下的發展,以及做大量的地方史研究。懷著這個目的,我跨過了香港新界,進入珠江三角洲。本文是一些初步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