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清社會和禮儀

政治與接受

盡管國家看來滲進了鄉村政治之中,但其權威卻並非來自直接的權力行使,而是來自較為隱晦的文化轉變,與民國時期國家結構的演變,及其對鄉領導層法理地位的影響有關。到了1940年,國家對於潭岡鄉周遭鄉村的權力構成,影響已經不大,然而政治語言的確改變了,國家的角色也可能有了新的意義。

潭岡鄉可能從來都不是一個很強大的鄉,又或者是一個由士紳主導的鄉。[45]政治在潭岡鄉1919年重建時起已經有了新的意義,潭岡在周遭地區的影響力可能因而擴大。宗族原則當然是維持了,但鄉會並沒有把自己建立成另一宗族祖嚐。反之,鄉會一麵禁賭禁煙,[46]一麵則與其視為墮落的傳統風俗撇清關係。在最初的規章中,“鄉中建築,除孔廟外,不能設立什式廟宇”。[47]規章並未排斥祠堂,但有一條則說明“回鄉後,隻準起太祖祠一間,私夥祖祠不起”。[48]鄉會董事局至少在其後十年循此以往,1929年下令廢除某些與鄉村結婚儀式中“玩新娘”有關的習俗。[49]

這些決定可能沒有一個有效。20世紀30年代鄉裏有廟宇,鄉裏並不舉行醮會,但鄉民以睦鄰為由,要求董事局批準從鄰近的醮會巡遊中把神明迎接過來。[50]到了1938年,司理攻擊利用土地神維持地域聯係的做法。他向鄉會董事局報告說:

查鄉間陋習,如甲裏之人,到乙裏居住者,必要其入社,否則來居住者不得在其裏中生產或死亡。然入社矣,其要求納費,又無定律,隨其裏中之愛憎以為衡。此種流弊,既不便於人民,而於本鄉公有屋地,將來亦受影響,不能流通銷售。故入社這種惡習,非嚴加取締不可。是否有當,謹請裁奪示遵。[51]

潭岡鄉的文化轉變並不在於鄉政府能廢除什麽,而在於能施行什麽。

鄉政府屬意於舉行年度慶典而不是宗教儀式,以紀念1919年的重建。1935年年度慶典的程序表詳細列明,到會者於下午四時五十分集合,五時十五分祝酒,五時二十分起立齊唱《我鄉吾所愛》,同時燃放鞭炮。[52]鄉會的會議記錄提到,慶典是在農曆三月廿一日舉行;其中包括早上拜祭祖墳,並且分豬肉;而在唱完了鄉歌後,鄉會董事局、鄉政府人員、學校校長和學生、民團、居於潭岡鄉和僑居外地的鄉民代表,依次向祖先靈位行禮。[53]慶典當日,現代文明、民國格式,與祭祖禮儀一爐共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