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清社會和禮儀

“國家”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演化

珠江三角洲一直至宋代都被稱為瘴癘之地,罕有人煙,移居者難望存活。在這個地區的耕地開墾,主要是在明清兩代,但早期的跡象可追溯至南宋。在那以前,廣州頗顯突出,與周遭相當不和諧,是個重要的海港,朝廷官員在那裏收關稅、下命令,而此外則所知不多,已知的也被視作奇風異俗。從南宋至明代,中國的這個地區引入了一種新型的政府,逐漸把地方社會整合到國家中。在這種政府之下,地方資源(人丁和賦稅)歸朝廷管理,朝廷勢力影響地方關係,而地方權力結構基本上一直保持其地方性。這個已往有關中國國家中央與邊陲關係的研究成果,不會令人感到陌生,但華南研究卻將之超越了。華南研究者認為,禮儀組織是這個整合過程的一個重要方麵,因為中央─邊陲關係的協調,以及地方社會的重新界定,是在禮儀轉變中達成的。我在珠江三角洲的研究中,著重強調禮儀轉變的過程,而這個過程可以概括為四個階段。

(一)學校與從屬於官方的禮儀

1044年,廣州遵照全國各縣辦學的命令,開設了學校。珠江三角洲那時並無文人傳統,學校也是設在“番坊”裏。學校其後二十年搬遷過兩次,而地方文獻中沒有提及學校的建築樣式。到了1071年,當地一個富人打算把學校擴建,加建一座大殿和幾間側室,廣東轉運使陳道安遊說他捐錢,因為他的擴建不合規格。另一位知州程師孟曾擴建了學校,但1087年廣州知州蔣之奇主持釋奠禮時卻發起牢騷,說那裏隻有一個空空如也的狹小殿堂,他於是準備加建一座大殿。他也奏請皇帝表揚十名曾派任廣州的官員。學校按照正式規格建設、舉行釋奠禮,以及祭祀地方官員,凡此皆標示著禮儀傳統中的主要人物是官員,而非地方上的人。這與學校由地方力量來照管的情況似乎截然不同,因為學校大抵是在“番坊”裏。可是,這個傳統沒有長期持續下去,不久即為書院的出現和地方文人階層的發展所取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