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關注斯圖亞特·霍爾對於當下之不可避免的偶然性的特定反應(他的行為倫理學),大致描述了他回避特定的規訓慣例目標的方式(他的認知倫理學),從而刻畫出了他的學術實踐的風格。現在我想談談我認為他的理論創建所認可的身份倫理學方麵的內容。
在最近的一本書中,羅曼德·科爾斯(Romand Coles)很巧妙地探索了重新塑造博愛、給予和寬容倫理學的觀點。①科爾斯有興趣重建舊的(當然,部分是基督教)寬容概念,並將它作為對話倫理學的中心美德。他說他所讚揚的是接受的寬容,也就是說,這種寬容行為的模式應該是——接受和給予一樣具有反應性,聆聽和講話一樣具有反應性。
科爾斯在他書中表達的擔心是,如果踐行寬容的人們都很自信,都提前遭遇了各種差異、天賦異稟——無論是上帝、自由或民主——那麽,這種普遍的行為是否與其他人存在聯係。科爾斯認為,這是一個獨白式的——與對話的形式相反——寬容倫理學,因為它假定了一個不受影響的和自給自足的身份主題。當然,現代康德學派主權自主的多樣性是這種單向度和單一方向的寬容行為的典型實例。他們試圖構建一個文明的仁慈的個體,小心謹慎地確保避免自私並培養其尊重他人。但不管他們是用羅爾斯(Rawls)的“無知的麵紗”還是哈貝馬斯(Habermas)的交往理性的主體間領域來理解,他們仍然是“不接受的給予者”,因為他們對差異的認同事實上取決於它的腐朽、吸收和戰勝,取決於統一共識的調控理想的基礎。針對當代倫理政治理論的這些傾向,科爾斯提出了如下的警告和建議:
由於寬容無法理解它本身深深植根於對遇到的其他東西采取接受的態度,這樣一來,不管它做出了多大的努力,無知、偷竊和帝國主義還是會滋生;假使需要天賦的時刻存在多種多樣的特性,它會造成一種遺忘狀態,不斷地阻止有關給予是如何智慧地發生的問題出現。給予最困難並且往往最高的境界是用爭論的對話行為接受另一方。這種行為不可簡化為一種先驗的指令“任其發展”。相反,它是一次削弱先驗的封閉的嚐試,如此,感知、智力和幸福的可能性條件,即相互轉換遊戲可能會茁壯發展起來。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