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葛蘭西的種族和民族劃分的相關性研究》(1986)一文中,斯圖亞特·霍爾討論了一個具體的理論問題,這是他種族和種族主義研究的中心問題。這個問題是,一個人如何能將種族主義的結構(經濟型)的理論與種族主義文化的理論聯係起來?雖然這個問題對霍爾而言不是獨一無二的,然而從《監控危機:搶劫、國家、法與秩序》一書(1978)中的國家種族形成早期研究到他反思文化,表征和身份在政治結構轉型中的作用,這個問題一直是中心問題(霍爾和巴克2009)。《葛蘭西的種族和民族劃分的相關性研究》是一篇重要論文,正是因為它介紹探索種族主義結構和文化解釋鏈接的途徑。霍爾在以前的研究中已經探索過這些途徑了(霍爾等人1978;霍爾1980),利用葛蘭西的作品作為理論和方法論的指導。因此,正如標題所示,《葛蘭西的相關性》提出了一個元理論問題,這些源於霍爾前期工作是需要單獨考慮的。問題是:葛蘭西的作品是如何和種族與民族研究相關聯的?同樣,這個問題在霍爾已經有效地利用葛蘭西作品的各方麵之後出現了,但在這篇特定的論文裏,在不允許一個模型來取代另一個模型的情況下,霍爾尋求轉向種族理論的結構和文化的模型。《葛蘭西的種族和民族劃分的相關性研究》則試圖“素描”,正如霍爾所稱,他的作品允許多種研究種族的方法存在於一個框架內。
然而,霍爾怎樣看待這個問題?在南非的種族和勞工研究中,霍爾介紹了問題的本質:
如果第一個(結構的)趨勢大體上是正確的,那麽當民族或種族衝突真正成為更深層次的經濟矛盾表現時,往往被發現和分析的是什麽。因此,對於後者來說,變革的政治必須在根本上得到解決。
第二個(文化的)趨勢的主要關注的是政治衝突的實際形式和動態,以及在這樣一個社會中的社會矛盾——經常假設一個種族或民族性格。它指出直接將這些歸並到比較經典的經濟衝突的經驗主義困難。然而,如果民族關係不能歸結為經濟關係,那麽當後者完成的時候前者不一定會改變(霍爾198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