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到翻譯標準,人們會馬上想到嚴複的“信達雅”,或者說西方的各種“對等”論。但是在翻譯實踐中,譯出翻譯的翻譯標準與譯入翻譯的標準並不相同。學者們對譯出翻譯的標準持有不同的看法。
Harvey認為譯出翻譯的標準是語法正確,譯者能夠運用翻譯技巧表達出原文的意思;譯出翻譯能夠達到的最高水準是“有能力的翻譯”(“competent translation”)[1] 。McAlester也持同樣的觀點,指出“有能力的翻譯”並不是沒有瑕疵的翻譯,而是譯文“能夠清楚、準確地傳達出源語所要傳達的信息,不會產生原文所沒有的滑稽效果或使讀者產生讀不下去的感覺”[2]。
楊曉榮認為無論是英譯漢還是漢譯英都要遵循“忠實”、“通順”這個基本標準。但她又進一步指出:“一般來說,在確保意思轉達無誤的前提下,漢譯英特別重視譯文的‘順’,即特別強調譯文語言的‘通順’和‘地道’(符合英語習慣)。”譯文不能照搬原文的表達方式,否則會使英語讀者感到“生硬難懂、拐彎抹角或者華而不實”,降低了譯文的可讀性,破壞了譯文的效果[3]。
莊繹傳認為對於初學翻譯的人來說,翻譯的標準可以是“忠實和通順”。具體到漢譯英,他說:“要把中國事物用英語寫出來,讓外國人看懂,做到拚法正確,句子平穩,合乎英語的用法,也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4]
對於英語為非母語者將漢語譯入英語應該達到的標準,鮑川運認為可以分解為兩個層次:“一個是意義上的標準,一個是語言上的標準。”在意義上的標準,“它的把握,應該和一個英語為母語的人做中譯英的標準是一樣的……都要達到準確”。從語言角度來講,“如果要譯入外語,它的標準就是要做到functional,就是說能夠滿足溝通的目的,讓人能夠看明白、聽明白,不出現明顯的語法錯誤,不出現明顯的搭配的、語言上的錯誤”[5]。他還進一步指出,在文學翻譯方麵,非母語的譯者在文體、修辭、語域和語感等方麵的把握可能比不上講英語的譯者所能達到的母語程度。但是在口譯、文件翻譯等一些非文學翻譯方麵,中國人還是可以做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