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譯能力的培養上,翻譯專業知識是不可或缺的一個必備成分。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西方,大多數學生在進入翻譯項目學習之前,有關翻譯的經驗和知識基本上都是從外語課上獲得的。外語課堂教學的目標不是教學生如何做翻譯,而是將翻譯練習作為學習語言的一種手段。而且,外語課堂上所采用的語法翻譯教學法對於學生翻譯能力的培養還能產生負麵影響[4]。學習者在這樣的教學法的影響下,習慣於將翻譯看作一種語言活動,試圖在譯文中找到“對等詞”或“近似對等詞”,而不是將翻譯看作以人為中心的專業服務,也不會去評價譯文在譯入語中的交際效果[5]。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國內外學者致力於教學翻譯和翻譯教學這兩個概念的區分,如Delisle(1988),劉和平(2000),吉爾(2008)等。穆雷對“翻譯教學”和“教學翻譯”作了區分(見表4-2)[6]:
表4-2 穆雷對“翻譯教學”和“教學翻譯”的區分
吉爾認為翻譯教學實質上是一種職業翻譯教學。他對職業翻譯教學與教學翻譯作了詳盡的區分[7]。表4-3是根據他對這兩個概念的區分總結出的:
表4-3 吉爾對“翻譯教學”和“教學翻譯”的區分
由上可見,教學翻譯和翻譯教學在內容和方法上都是有差別的。教學翻譯是語言教學中采用的一種教學手段,它“不是以交際為目的,而是幫助學生了解、學習並掌握語言知識,獲得語言能力”。翻譯教學則是一種職業翻譯教學,“是在學生具備一定語言能力基礎上訓練翻譯技能”,旨在幫助學生獲得翻譯能力[8]。
然而遺憾的是,在實際教學中,並不是所有的翻譯教師都能了解和區分這兩個概念。目前從事翻譯教學的教師有相當一部分人都是語言學或文學背景出身,既沒有接受過專業的翻譯訓練,也缺乏一定量的翻譯實踐經驗。他們中有的人對有關翻譯的專業知識缺乏正確的認識,對翻譯教學的目標以及如何培養學生的翻譯能力也不甚清楚。他們在教學過程中仍然把教學翻譯當作翻譯教學,忽視了對學生翻譯職業技能的培訓。教學“主要還是靠‘摸著石頭過河’,憑教師的經驗和對學生狀況的了解機動進行,教師本人的主觀因素起決定作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