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學習與發展

第一節 幼兒學習的過程

學習是幼兒通過觀察、操作或體驗等獲得知識、技能和情感的過程。從目標指向來看,幼兒學習的過程就是知識的建構過程、技能的獲得過程和情感的獲得過程。通過本節的學習,你將會從知識、技能和情感三個維度了解幼兒的學習過程。

一、幼兒知識的建構過程

(一)知識概述

1.知識的概念

縱觀國內外,知識的定義一直以來是一個爭論不止、頗受關注的問題。

在國外,韋伯斯特詞典1997年的定義是:“知識是通過實踐研究、聯係或調查獲得的關於事物的事實和狀態的認識,是對科學藝術或技術的理解,是人類獲得關於真理和原理的認識總和。”戴文波特(T.H.Davenport)和普賽克(L.Prusak)關於知識的定義是:“知識是框架性的經驗、價值、前後相關的信息和專家見解的流動性的混合體,它提供了一個評價和合並新經驗和信息的框架。”美國施樂公司將知識定義為:“知識是人們用於提高勞動生產率的信息。”也就是說,沒用的信息不是知識。美國哈佛大學社會學家貝爾(Daniel Bell)在《知識的規範》一書中將知識定義為:“一組對事實或概念的條理化的闡述,它表示一個推理出來的判斷或者一種經驗結構,它可以通過某種信息工具以某種係統的方式傳播給其他人。”一個經典的定義來自於柏拉圖:“一條陳述能稱得上是知識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它一定是被驗證過的,正確的,而且被人們相信的。”

在國內,《辭海》中把知識定義為:“人們在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從本質上說,知識屬認識範疇。”《教育大辭典》(1990)對知識的定義是:“對事物屬性與聯係的認識。表現為對事物的知覺、表象、概念、法則等心理形式。”《現代漢語詞典》對知識的解釋是:“知識是人們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教育》中對知識是這樣定義的:“所謂知識,就它反映的內容而言,是客觀事物的屬性與聯係的反映,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主觀映像。就它反映的活動形式而言,有時表現為關於事物的感性知覺或表象,屬於感性認識,有時表現為關於事物的概念和規律,屬於理性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