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學習與發展

第二節 幼兒的學習障礙與常見問題

一、幼兒的學習障礙

(一)學習障礙的概念

學習障礙(learning disabilities,簡稱為LD)是西歐國家習慣的省略用語,曾有過多種定義,到目前為止,可查閱到的相關術語與定義已達90種以上。國際學術界最早的界定是美國教育心理學家科克(Kirk)於1963年提出的學習障礙概念。他認為學習障礙是指兒童在語言、說話、閱讀和社會交往技能方麵的發育障礙。這些障礙不包括視、聽覺障礙和智力障礙。在此之後,學術界研究比較活躍,不同的研究領域,不同的研究宗旨,其概念有所不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定義有以下幾種。

1.美國公法的定義

LD是指與理解、運用語言有關的一種或幾種基本心理過程上的異常,導致兒童在聽、說、讀、寫、思考或數學運算方麵顯示出能力不足的現象。這些異常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閱讀障礙和發育性失語症等情形。但LD一詞不包括因視覺、聽覺、動作障礙、智能不足或環境、文化、經濟等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學習問題。

2.美國“全國學習障礙聯合會(NJCLD)”的定義

LD是指聽、說、讀、寫、推理或數學等方麵的獲取和運用上表現出顯著困難的一群不同性質的學習異常者的通稱。這些異常現象是個人內在的,一般認為是由於中樞神經係統功能失常所致。個體內在自控行為、社會認知與交往中的問題可能與學習無能同時存在,但這些問題不在LD範疇之中,同時,LD也可能與其他殘障(如精神發育遲滯,情緒紊亂等)或外界不利條件(如文化差異,教育缺失或不良)相伴發生於同一個體,但LD並非後者的直接後果。

3.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

LD是指從發育的早期階段起,兒童獲得學習技能的正常方式受損。這種損害不是單純缺乏學習機會的結果,不是智力發展遲緩的結果,也不是後天的腦外傷或疾病的結果。這種障礙來源於認識處理過程的異常,由一組障礙所構成,表現在閱讀、拚寫、計算和運動功能方麵有特殊和明顯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