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為改變技術

四、行為塑造的實施原則

行為塑造是一個逐步強化與終點目標行為相關的一連串反應的過程,其目的是建立訓練者所期待的目標行為。行為塑造因其操作性強、時間短、見效快並且對兒童和動物特別有效,而被廣泛地運用。但是行為塑造也因其操作技術要求高,雖易學易懂,但要真正使用好,卻並不那麽容易。同時,行為塑造還有控製與操縱的嫌疑,因此在運用行為塑造時更應考慮塑造目標行為的目的與真實動機。鑒於此,行為塑造的實施應把握以下原則。

(一)人性化原則

行為塑造的理論依據是斯金納的操作條件反射原理。以斯金納為代表的行為心理學家們把人的行為界定為人對刺激產生的反應,因此,要想改變行為,隻要改變環境刺激就可以。這樣就把人看成與木偶或機器類似,把人的本質簡單化了,沒有考慮人的自我感覺的作用,塑造者與作用對象之間很容易形成操縱與被操縱的關係。因此,行為塑造過程中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應給作用對象以自由,尊重作用對象的主體性和天性,特別是當作用對象是兒童時。隻有這樣才能既不違背道德又能塑造出塑造者所期望出現的終點目標行為。在塑造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對作用對象造成的傷害,反對在行為塑造過程中使用不人道的強化方式來促使作用對象盡快達到終點目標行為,當然更應該杜絕對那些危害作用對象、甚至危害社會的動機不良的目標行為的塑造。

(二)有益性原則

行為塑造的目的是建立一種目前所沒有的新行為。在確立終點目標行為時,首先就應考慮所確立的目標對作用對象或對他人是否有益。如塑造老鼠壓杠杆的行為有益於推廣到研究人類的行為塑造,塑造鴿子啄字的表演行為能給人以娛樂,塑造出害羞孩子的大方行為有益於他以後的人際交往。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或無益的行為塑造,當然,有害的行為塑造更應反對和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