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契約簽訂後,求助者就可依照契約執行。但在行為契約實施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麵。
(一)注意契約的可繼續協商性和修訂性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雙方都可以提出更改契約內容,經過互相協議後,達成新的契約內容,這樣有利於行為契約更好地執行和保證成功。比如,在戒煙的行為契約中,對於一個煙癮很大的人來說,一周內一支煙也不吸也許很難辦到。在實施了一周以後,治療者就有可能放棄,最終達不到戒煙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就可繼續協商,從一周內準吸三支逐步到一支也不吸,這樣來修訂契約,逐步達到戒煙的目的。
(二)注意保存目標行為的執行情況記錄
在實施行為契約的過程中,同樣應隨時觀察並及時記錄所出現的目標行為,這樣既方便當目標行為出現時給予及時強化物,也有利於了解行為契約實施的進展情況,為下一階段行為契約的修訂做好準備。
(三)注意行為契約的及時漸隱
實施行為契約法的最終目的是提高期望的目標行為,降低非期望的目標行為。因此,當期望中的目標行為得到提高或非期望的目標行為得到降低時,應逐步取消行為契約,讓被改變者在沒有行為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達成期望的目標行為或不再出現非期望的目標行為。
[1] 參考R.G.Miltenberger著,胡佩誠等譯.行為矯正的原理與方法.北京: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