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矯正注意力缺陷的案例分析
1.案例呈現
小娟,女,8歲,在某小學念2年級,聰明可愛,生理上正常。但是有注意力不集中方麵的缺陷,做事情比較粗心,不能在較長的時間內精力集中,在課堂上經常走神,數學作業的正確率較低,在課間休息和活動中不能保持安靜等。父母意識到如果不及時改變這個不好行為,將會對小娟以後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不好的影響。於是,在心理谘詢師的建議下,父母與小娟簽訂了如圖11-8所示的一份行為契約。
圖11-8 矯正注意力缺陷的契約
2.分析
行為契約設定的目標行為要符合兒童實際能力,注意力缺陷兒童,一旦麵對複雜的、長時間的任務,注定要失敗。因此,如果讓一個8歲並注意力有缺陷的兒童連續一個星期的數學作業的準確率都必須保持在80%以上才能得到獎勵,是一件難以做到事情。所以,要設定一個適當的目標行為水平。開始時,一定要設定少一些的行為目標,任務要相對簡單一些。
契約中規定,隻要小娟堅持一個月能做到上述條款,就能得到更大的獎勵,但是在一個月的長時間內去執行同樣的任務,得到同樣的獎勵,對於注意力有缺陷的她來說,強化物的吸引力不夠,容易產生飽厭現象。應當保證兒童一開始的行為約束要成功,要形成他們的成功體驗,樹立信心。行為目標的設定一定要循序漸進,越來越複雜,強化物也應越來越有吸引力。
建議數學作業的正確率應先定在高於小娟原來正確率的20%左右,之後循序漸進,慢慢增加;行為契約的內容最好每隔幾天就需做出調整,特別是在小娟出現比較明顯的積極改變的時候;強化物的選擇麵也應更多樣。
(二)強化良好行為出現的案例分析
1.案例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