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厭惡療法應用廣泛,但要想達到較為令人滿意的效果,還應注意以下一些事項。
第一,認真掌握患者的情況,詳細了解其不良習慣嚴重的程度,把治療方法毫不隱瞞地告訴患者,並確信他真誠地願意接受治療。要選準患者厭惡的刺激,因人製宜地製定治療方案。
第二,運用厭惡療法進行治療時,厭惡性刺激應該達到足夠強度,保證通過刺激確實能使求治者產生痛苦或厭惡反應,持續的時間為直到不良行為消失為止。治療中隨時掌握治療情況,一經發現不良習慣不再複發,立即停止治療。
第三,厭惡療法會給求治者帶來非常不愉快的體驗,施治者在決定采用此法之前,務必向求治者解釋清楚,在征得求治者的同意後,方可進行治療,並且施治者一般應把厭惡療法作為最後一種選擇。
第四,在使用厭惡療法的同時,應努力幫助求治者建立辨別性條件反應。例如,對一位同性戀者使用厭惡療法,施治者應將呈現厭惡刺激限製在求治者的同性間性行為表現的範圍內;同時,讓求治者形成對正常的異性間性活動的愉快反應。隻有這樣才能在消除非適應性行為的同時,建立適應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