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運用消退原理能減少問題行為的發生,但也需要正確運用,才能行之有效。
(一)注意把消退與正強化配合使用
通常,對於在實驗室裏的動物或社會關係中人類的一般行為,固然可以通過強化原理來建立良好的行為。但是很少可以通過強化原理來改善不適當的行為。對不適當行為的消除大都采用消退原理。但單獨使用消退原理不容易表現積極良好行為,為發揮消退原理的更好效果,在個體的不良行為逐漸消除的時候,最好應配合正強化的使用,這樣才能使行為改變的效果更好。
例如,若小明常借耍脾氣以引起父母的關注或獲取糖果,則要消退小明的這一種耍脾氣惡習。最好的策略是,一方麵對小明耍脾氣行為不再過分注意;另一方麵還要多讚美他的良好行為,如當他和妹妹友好相處、主動幫忙做家務或是很認真地做功課時,可以適量給予強化物(誇獎、物質獎勵等)。采用這種雙管齊下的方法,不僅可以早日消除小明愛耍脾氣的惡習,且可培養合作、主動學習的良好學習習慣。父母在決定實施消退原理時,可以先告訴小明說:“從今天起,你無論怎樣耍脾氣,都不再給你任何東西。隻有乖乖地和妹妹玩或安靜、認真地完成作業,媽媽才會自動獎勵給你想要的東西!”有些個案中,隻采用這種指導語,也能加速消弱其不適當行為。但是,父母必須言出必行,貫徹始終,如常常一味承諾而不兌現,不僅會引起孩子對父母的不信任,還可能更加激發孩子不良行為的出現。
(二)注意消退過程中的一致性
運用消退原理減少問題行為的關鍵是強化物的消除。因此,在消除強化物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證強化物消除後的永久消失性。如果在實施消退策略的過程中,引起問題行為的強化物又偶爾出現,就很容易導致問題行為的再次出現。再以小明耍脾氣的例子來說,母親正在運用消退原理,以改善小明的惡習,而且已有些成效了。但父親沒有耐性而不願意配合,下班回家一進門聽到小明哭著討要糖果,就埋怨說:“你沒有聽到兒子在哭叫嗎?吵死人了!小明過來,爸爸給你錢,你自己去買好啦!”,這一招,可能使母親幾天來所有的努力成為泡影。由此例子可知,在使用消退原理的過程中,特別要注意所消退的不適當行為,不能再度獲得其他任何強化物。因為這些強化物,不管是來自第三者,或是變相所得,都足夠抵消原已出現的消退效果。所以實施者應嚴加管理強化物的來源,保持前後客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