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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合理信念及其特征

在理性情緒療法中,主要關注的是合理的信念和不合理的信念,前者導致自助性的積極行為,而後者則會引起自我挫折和反社會的行為。

艾裏斯曾經總結了西方社會中個體可能具有的11種主要的不合理信念。他把這些對個體帶有普遍意義的、通常會導致神經症症狀的不合理信念歸結為三大類。第一類不合理信念,是人們對自己的不合理要求。例如:我這次考試必須考前三名,贏得家人和老師的讚許;否則,我會認為自己是一個沒用的人。第二類的不合理信念,是人們對他人的不合理要求。例如:“人們必須按照我所希望的方式來做事,否則,我就認為他們是不友善的、應受到責備的。”在這段話中,很明顯,存在著對他人的絕對化要求。艾裏斯認為,人們無權對他人提出絕對化的要求,要求別人按自己的意願行事,而其他人也不可能按某個人的意願行事。第三類不合理的信念,是人們對周圍環境及事物的不合理要求。例如,“我周圍的環境與條件,必須像我所希望的那樣安排,而我不想遇到的事情,一件也不要發生。”這也是絕對化要求的一種體現。客觀事物的發生和發展都有一定的規律性,不可能以某個人的意誌為轉移。艾裏斯認為,令人不快的環境的確會引起人的情緒困擾,但它絕不是可怕的或災難性的,除非人們自己把其看成一種災難。

從我們對三類不合理信念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合理信念常常帶有絕對化的要求和過分概括化以及糟糕至極等特征。其中絕對化的要求在言語表達上,多伴隨著“必須”“應該”等字眼。不合理信念特征的具體闡述見本章第二節,這裏就不逐一詳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