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傅雷談藝錄

我們現在試把音樂之曆史的發展大略說一說吧。它的地位比一般人所想象的重要得多。在遠古,古老的文化中,音樂即已產生。希臘人把音樂當作與天文、醫學一樣可以澄清人類心魂的一種工具。柏拉圖認為音樂家實有教育的使命。在希臘人心目中,音樂不隻是一組悅耳的聲音的聯合,而是許多具有確切內容的建築。“最富智慧性的是什麽?——數目;最美的是什麽?——和諧”。並且,他們分別出某種節奏的音樂令人勇武,某一種又令人快樂。由此可見,當時人士重視音樂。柏拉圖對於音樂的審美趣味尤其卓越,他認為公元前七世紀奧林匹克曲調後,簡直沒有好的音樂可聽的了。然而,自希臘以降,沒有一個世紀不產生音樂的民族;甚至我們普遍認為最缺少音樂天稟的英國人,迄一六八八年革命時止,也一直是音樂的民族。

而且,世界上除了曆史的情形以外,還有什麽更有利於音樂的發展?音樂的興盛往往在別種藝術衰落的時候,這似乎是很自然的結果。我們上麵講述的幾個例子,中世紀野蠻民族南侵時代,十七世紀的意大利和德意誌,都足令我們相信這情形。而且這也是很合理的,既然音樂是個人的默想,它的存在,隻需一個靈魂與一個聲音。一個可憐蟲,艱苦窮困,幽錮在牢獄裏,與世界隔絕了,什麽也沒有了,但他可以創造出一部音樂或詩的傑作。

但這不過是音樂的許多形式中之一種罷了。音樂固然是個人的親切的藝術,可也算社會的藝術。它是幽思、痛苦的女兒,同時也是幸福、愉悅,甚至輕佻浮華的產物。它能夠適應、順從每一個民族和每一個時代的性格。在我們認識了它的曆史和它在各時代所取的種種形式之後,我們再不會覺得理論家所給予的定義之矛盾為可異了。有些音樂理論家說音樂是動的建築,又有些則說音樂是詩的心理學。有的把音樂當作造型的藝術;有的當作純粹表白精神的藝術。對於前者——音樂的要素是旋律(melodie或譯曲調),後者則是和聲(harmonie)。實際上,這一切都對的,他們一樣有理,曆史的要點,並非使人疑惑一切,而是使人部分地相信一切,使人懂得在許多相互衝突的理論中,某一種學說是對於曆史上某一個時期是準確的,另一學說又是對於曆史上另一時期是準確的。在建築家的民族中,如十五、十六世紀的法國與佛蘭德斯民族音樂是音的建築。在具有形的感覺與素養的民族,如意大利那種雕刻家與畫家的民族中,音樂是素描、線條、旋律、造型的美。在德國人那種詩人與哲學家的民族中,音樂是內心的詩,抒情的告白,哲學的幻想。在佛朗索瓦一世與查理九世的朝代(十五、十六世紀),音樂是宮廷中風雅與詩意的藝術。在宗教革命的時代,它是歌舞升平的藝術。十八世紀則是沙龍的藝術。大革命前期,它又成了革命人格的抒情詩。總而言之,沒有一種方式可以限製音樂。它是世紀的歌聲,曆史的花朵;它在人類的痛苦與歡樂下麵同樣地滋長蓬勃。